一、计划生育的奖励该不该收回?(论文文献综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021)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朱影[2](2021)在《“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基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的调查分析》文中提出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人口政策经历了由50年代的鼓励多生,到70年代末的倡导少生,再到80年代“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严格限制生育的过程。30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为我国人口出生率的急剧下降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以及老年人口数量的持续增加,致使人口红利逐渐减弱,年轻人的就业压力、住房压力、教育压力等随之增大,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上的供需关系不平衡的程度也在不断加剧。为此,中央政府在充分调研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于2013年底开始在部分地区尝试性地推行“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2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面二孩”政策。然而从目前官方统计的数据来看,实际效果与政策制定之初的设想依旧存在很大距离,并未发生生育率的大幅回升。相反,在很多地区还出现了出生人口不增反降的现象。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严重制约着人们的二孩生育行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行“全面二孩”政策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其原因究竟何在?继而如何结合本地区的特色,从哪些方面去调整与完善“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行?所有这些无疑是摆在人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人口政策措施及其相关研究的前提下,通过建国以后人口政策推行演变过程的历史回溯,以及对国内部分地区“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实践经验的总结,以期探索地方政府在推行现行生育政策中如何结合本地特色,更好发挥主动能动性作用。笔者利用工作之便,选取淮安市清江浦区作为样本开展问卷调查,分析研究了影响淮安市清江浦区居民二孩生育意愿的政策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家庭因素、性别因素以及社会综合保障水平因素,重点研究了地方政府“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而分别从清江浦区居民的生育意愿、地方政府的政策推行两个角度予以原因剖析。如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不够科学,计生部门职能定位尚未明确,人员流失情况相对严重,经济实力欠佳导致公共服务与民生资金供给不足,等等。正是上述因素的交织互动,最终使得“全面二孩”政策推行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引导群众合理生育,重视女性职业发展,提升父亲育儿参与度,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完善生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经济发展能力,将不失为合理且可行的对策良方。由于淮安市的经济水平基本处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线上,而探寻作为淮安市主城核心地区的清江浦区人口生育良性发展的新模式,不仅对淮安市其他地区的人口发展具有辐射与示范作用,而且对全国同类地区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2020)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三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郑佳佳[4](2021)在《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乐清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帮扶政策,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政策本身及政策执行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文章以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文献、问卷调查等方式来收集获取数据和资料,对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及政策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最后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支撑,提出进一步优化政策的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和评估分析发现目前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存在四方面不足:政策知晓率不高、政策执行效率不高、目标群体对政策缺乏信心和家庭养老能力提高不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缺乏考核监督;政策资金缺乏保障;政策内容设计脱离群众需求。最后基于实地调查的结果和理论分析,提出四大政策优化建议: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强政策资金保障;适时调整政策内容。文章通过问卷调查,基于群众满意度视角,对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优化进行研究,将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能力结合起来,为乐清市提升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帮扶水平和能力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也为解决当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境提供一些思路。文章将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整体,而不是单一的某项政策作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了乐清市现行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政策,这是以往的研究没有涉及过的。
陈春扇[5](2020)在《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大以来的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标志着过去40多年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目标导向实现了根本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安排。同时,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对新时代背景下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特别是对作为和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本文结合本人基层乡镇近5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践,通过查阅文献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当前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新时代背景下基层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能转型提出建议和思路。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研究的选题依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立足于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设计技术路线图,探索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界定了新时代背景、乡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家庭等相关概念,阐述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相关内容。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全面二孩”、机构改革、健康中国战略及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泗溪镇人口计生发展现状与特点,并用访谈调查与问卷调查的形式分析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问题。第五部分主要从组织结构、管理方式、服务理念及服务内容四个方面,对当前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第六部分提出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生工作职能转型建议。
华清君[6](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陈国光[7](2020)在《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0年9月21日在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文中认为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一、预算调整缘由(一)截至目前,省已下达市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33.16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4.75亿元、专项债券28.41亿元),按照《预算法》等规定,须将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支纳入预算调整方案。
唐文申[8](2020)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以武汉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发生改变,进而生育政策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2016年初国家全面放开了二孩的生育限制,然而此项政策对改善人口问题的作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为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契机。本文以二孩政策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为主线。首先,对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阐述,通过文献法,梳理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状。其次,以武汉市为例,运用问卷调查法、实证分析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存在基金筹集渠道单一;生育保障力度薄弱;保障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制度体系不健全;基金支付压力大等问题。探其成因是由于权责模糊;支付范围狭窄;选择偏差;费率下调等因素造成。最后,深化改革思路,为全面二孩政策下的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建议。主要包括:引入商业保险;企业与个人按比缴费;尝试分段参保等举措,以促进全面二孩政策的有效落实。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9](2020)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GZ032020002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卫规字[2020]2号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地区机团单位计生办:为切实做好我市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和享受相关奖励优待,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现就我市办理《光荣证》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李树静[10](2020)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文中指出契约是当事人对交易标的达成基本共识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契约秩序”意指特定社会组织通过契约安排所达成的运行状态。全方位贯穿于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契约,既内生于农村社会,又与国家权力密切关照,构建了当代中国饶有特色的农村契约秩序。通过契约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内在功能,契约的缔结形式、内容、契约的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契约秩序的外在表现。本文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将当代中国农村契约分为公共事务契约、私人事务契约两大板块,从三个层面对农村契约秩序加以梳理和分析:第一,通过翔实的数据和鲜活的事例展现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的基本样态;第二,以产权相对性理论为基础,阐释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在实现产权价值功能方面的实然与应然状态;第三,通过分析契约秩序所具有的系统性特征,从农村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即农村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农村契约的履行、农村契约争议解决三个维度,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农村公共事务契约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主,因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统称“村民自治规约”)建立在村民合意基础上,并且作为村民自治领域极其重要的社会规范,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在内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本章将二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019年1月前延庆区尚在履行中的四类集体经济合同(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基本样态进行分析,发现作为当代中国农村的主要契约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主体混乱,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不清;二是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内容或过度规制,或监管不足,其中,乡镇政府审批和备案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已签约的村集体资源、资产闲置率较高,产权价值未能充分实现;四是合同内容违法者不在少数,集中体现在合同期限超过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法规(尤其是在未履行转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面临口头形式不稳定、书面形式不完善的双重挑战。通过对延庆区现存村民自治规约体例形式、内容、制定实施程序的分析,发现尽管随着国家对乡村治理关注程度的加深,村民自治规约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但目前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共通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民意”,村干部、政府的意志过多注入,尤其是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凌驾于村民之上操纵村民自治决定的情况仍很突出。另外,村民自治规约的频繁变动、村民自治规约与法律难以有机协调,法律法规对于村民自治规约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不畅,导致维权之路步履维艰,也是困扰延庆农村的重大难题。第二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用益物权,与之相关的农户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章梳理了延庆区此三类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及相关制度的演进脉络、契约的稳定性与规范化程度,认为农户家庭承包契约秩序相对稳定,以出租为主要方式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村集体实现,延庆区土地大多流转给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用于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存在区域差异,并且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尽管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施加诸多限制,但延庆区此等交易意愿强烈,受内生传统规则、外在法律规制以及时代发展进程多重影响,通过契约所交易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因环境而异,相关买卖契约样态不断演变,现实中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权利主体多元、用途一主多辅。农村家事契约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延庆区农村普遍存在婚约,相应制度调整需求强烈,广泛的“假离婚”现象冲击着当地社会秩序的公平与稳定,父系传统下准契约性质的传统分家协议,逐渐被父系传统弱化下具有契约特征的当代分家协议所取代。第三章,分析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农村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是存在用于交换的产权,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在于通过契约交换实现产权价值。以产权相对性为理论基础,本章对村集体资产、家庭财产、宅基地以及农用地的产权内容、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方式展开研究。村集体对其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承包权、经营权制约,最终收益权及其处分决策权属于村集体成员。有资格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法律拟制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界分无论在法律规范层面还是在现实执行层面,都不清晰。避免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代表村集体过程中出现僭越,确保村集体意志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村民自治规约)真实反映其成员的集体合意,有赖于村级民主程序的正常履行,解决之策在于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审查力度、推动行政干预恰当有据。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研究,建立在家户关系、家庭结构分析基础上,由于中国农村家庭财产价值实现方式具有契约化特征,应以尊重家庭成员的契约自由为根本原则,但当此等契约严重扭曲了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时,需要外部权威力量及时恰度介入。在宅基地产权价值实现方式一节,首先阐述了宅基地产权限制政策的演变过程,推导出2018年后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房使用权放活之必要性,借助宅基地“三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分析,建议通过宅基地使用权附条件入市,实现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关于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研究,首先以翔实的数据论证了当前农用地产权价值实现状况,进而分析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价值攫取问题,建议构建尊重产权人意愿、集体积极参与、国家适度干预和社会广泛动员的农村契约秩序。第四章,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农村契约秩序具有自成一体的系统性特性,该系统的运作全部围绕契约铺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契约的履行与争议解决,共同构成了农村契约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本章通过对农村契约形式与内容的法律规制及实然状况分析,从法治化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与静态展现农村契约秩序的契约形式与内容不同,契约的履行和争议解决更多关照动态运作中的农村契约秩序。分析发现,当代中国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履行状况较好,土地流转合同履行状况不稳定,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履行状态欠佳。提升农村契约履约水平,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章聚焦于公权机关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应发挥的作用,建议政府强化程序性服务与指导、法院建立裁判文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察机关配合公益组织推动农村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监察机关强化村干部监管。为稳定农村契约秩序,本章提议构建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以解决当前以与村民自治规约相伴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纠纷、村民自治规约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国家法律刺激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工合同纠纷和农村家庭契约纠纷为主要类型的农村契约争议。所构建的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应科学定位及有效发挥现有解决方式的作用,司法机关在充分履责的基础上坚守底线,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机构回归为民服务定位,信访部门在发挥纽带职能的同时强化问责,各级调处机构在前线冲锋陷阵将矛盾消解于基层,而农村契约的缔约者自行解决纠纷,至少通过提高缔约能力、强化留痕观念减少纠纷,方为根本之策。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需要通过统一尺度、搭建平台,信息共享、引导到位,村为平台、各方辅助的方式协调互动,形成农村契约纠纷化解共同体。
二、计划生育的奖励该不该收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计划生育的奖励该不该收回?(论文提纲范文)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作出修改 |
二、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作出修改 |
三、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作出修改 |
四、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 |
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作出修改 |
六、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
七、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作出修改 |
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 |
第三章毒品管制 |
第四章戒毒管理服务 |
第五章监督保障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章附则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运营与改造 |
第四章技术与应用 |
第五章引导与激励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章附则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组织管理 |
第三章学校环境教育 |
第四章社会环境教育 |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 |
第六章附则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保障措施 |
第三章生育调节 |
第四章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
第五章优待和奖励 |
第六章监督措施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八章附则 |
宁夏回族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 |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 |
第四章消费者组织 |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章附则 |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管理措施 |
第三章监督措施 |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五章附则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
(2)“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基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职业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综合评述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人口政策 |
2.1.2 生育文化 |
2.1.3 “全面二孩”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口经济学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地方政府职能理论 |
3 清江浦区“全面二孩”政策推行的基本现状 |
3.1 我国生育政策的历史演变和部分地区“全面二孩”政策推行的实践探索 |
3.1.1 我国生育政策的历史演变 |
3.1.2 部分地区“全面二孩”政策推行的实践探索 |
3.2 清江浦区居民的生育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 |
3.2.1 居民生育情况的抽样调查 |
3.2.2 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
3.2.3 生育情况调查的主要结论 |
3.3 清江浦区地方政府在“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的履职现状 |
3.3.1 清江浦区人口工作部门和管理人员构成 |
3.3.2 清江浦区承担人口工作相关指标的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
3.3.3 清江浦区生育的配套公共服务供给情况 |
3.3.4 清江浦区2015~2019年人口出生情况 |
4 清江浦区“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的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清江浦区“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的存在问题 |
4.1.1 居民生育二孩的顾虑较多 |
4.1.2 老城区年轻人口流失严重 |
4.1.3 利益导向政策相对缺失 |
4.1.4 人口目标的引导性未能体现 |
4.1.5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不足 |
4.1.6 人口计生工作转型遭遇困境 |
4.2 “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居民生育意愿方面的诸多原因 |
4.2.2 主城区公共服务产业设置发展滞后 |
4.2.3 计生目标考核系统性与科学性不足 |
4.2.4 部门职能定位未明确和人员流失严重 |
5 推动“全面二孩”政策有效实施的对策建议 |
5.1 努力营造与“全面二孩”政策相契合的宣传氛围 |
5.1.1 清醒认识人口增速持续下降的严峻性 |
5.1.2 不断强化“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力度 |
5.2 大力推进以“全面二孩”为目标的计生工作改革 |
5.2.1 克服旧的路径依赖以加快职能转变 |
5.2.2 重新调整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政策 |
5.3 系统筹划鼓励生育二孩的有效政策 |
5.3.1 合理配置主城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分布 |
5.3.2 有针对性地保障生育二孩家庭的经济收入 |
5.3.3 着力建设相对完善的育婴服务保障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清江浦区居民生育情况调查问卷及统计结果 |
致谢 |
(4)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点 |
2 核心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独生子女家庭 |
2.1.2 养老帮扶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2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评估分析 |
3.1 总体情况 |
3.1.1 乐清市经济社会情况 |
3.1.2 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情况 |
3.2 政策内容分析及评价 |
3.2.1 政策标准分析及评价 |
3.2.2 政策覆盖面分析及评价 |
3.3 政策执行分析及评价 |
3.3.1 执行机制分析及评价 |
3.3.2 执行效率分析及评价 |
3.4 政策效果评估 |
3.4.1 政策目标实现程度 |
3.4.2 家庭养老能力提高程度 |
4 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政策知晓率不高 |
4.1.2 政策执行效率不高 |
4.1.3 目标群体对政策缺乏信心 |
4.1.4 家庭养老能力提高不明显 |
4.2 原因分析 |
4.2.1 政策宣传不到位 |
4.2.2 政策执行缺乏考核监督 |
4.2.3 政策资金缺乏保障 |
4.2.4 政策内容设计脱离群众需求 |
5 政策优化建议 |
5.1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
5.2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
5.3 加强政策资金保障 |
5.4 适时调整政策内容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情况调查 |
致谢 |
(5)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重点与难点 |
1.6.2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新时代背景 |
2.1.2 乡镇计划生育 |
2.1.3 家庭发展 |
2.1.4 计划生育家庭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新时代背景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 |
3.1 全面二孩实施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2 新一轮机构改革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3 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4 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4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
4.1 泗溪镇人口发展现状及变化特点 |
4.1.1 泗溪镇人口发展现状 |
4.1.2 泗溪镇人口发展变化特点 |
4.2 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内容 |
4.3 泗溪镇计生工作人员访谈结果 |
4.3.1 当前泗溪镇计生工作的变化 |
4.3.2 泗溪镇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 |
4.4 泗溪镇计生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 |
4.4.1 群众服务需求调查 |
4.4.2 生育服务满意度调查 |
4.4.3 问卷调查结果的思考 |
5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 |
5.1 组织结构方面 |
5.1.1 卫计部门整合力度不够 |
5.1.2 未发挥村级卫计宣传员网格作用 |
5.1.3 计生协会未发挥作用 |
5.1.4 计生队伍力量弱化 |
5.2 管理方式方面 |
5.2.1 计生考核任务目标不科学 |
5.2.2 一票否决考核机制显弊端 |
5.3 服务理念方面 |
5.3.1 计生工作理念未转变 |
5.3.2 计生工作缺乏主动性 |
5.4 服务内容方面 |
5.4.1 计生宣传不到位 |
5.4.2 计生业务水平有限 |
5.4.3 信息数据统计不精准 |
5.4.4 计生服务设备匮乏 |
5.4.5 干群关系不和谐 |
6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的建议 |
6.1 组织结构转型 |
6.1.1 优化卫生计生资源整合 |
6.1.2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
6.2 管理方式转型 |
6.2.1 合理调整计生考核目标 |
6.2.2 引导群众自治 |
6.3 服务理念转型 |
6.3.1 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 |
6.3.2 家庭发展服务理念 |
6.4 服务内容转型 |
6.4.1 服务对象转型 |
6.4.2 服务方式转型 |
6.4.3 服务内容转型 |
7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访谈纲要 |
致谢 |
(6)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8)“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以武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二章 重要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生育政策 |
二、“全面二孩”政策 |
三、生育保险 |
四、生育保险制度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理论 |
二、公正理论 |
三、莱宾斯坦成本效用理论 |
四、贝克尔家庭生育论 |
第三章 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 |
第一节 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回顾 |
一、新中国初期的生育保险制度 |
二、企业包干时期的生育保险制度 |
三、回归统筹时期的生育保险制度 |
四、不断完善时期的生育保险制度 |
第二节 省内各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发布 |
一、发布时间 |
二、参保对象 |
三、保费缴纳 |
四、生育假期 |
第四章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现状——以武汉市为例 |
第一节 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现状 |
一、参保情况 |
二、覆盖范围 |
三、待遇标准 |
四、收支情况 |
第二节 武汉市生育保险制度现状 |
一、制度总则 |
二、统筹与管理 |
三、相关待遇 |
四、计发标准 |
五、特色服务 |
第五章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困境及成因——以武汉市为例 |
第一节 武汉市生育保险制度调研 |
一、调研设计 |
二、数据来源及研究对象 |
三、统计分析 |
第二节 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困境 |
一、单一的筹资模式,导致制度改革缺乏可持续性 |
二、薄弱的保障力度,使得制度改革面临转型困难 |
三、未尽其用的保障资源,造成制度改革运行低效 |
四、欠缺的体系机制,引起制度改革缺少法律支撑 |
五、日益增长的支付压力,影响制度改革成效显现 |
第三节 改革困境的成因分析 |
一、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 |
二、生育医疗支付范围窄 |
三、人为选择造成的偏差 |
四、相关政策法规不明确 |
五、费率下调且需求增加 |
第六章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
第一节 深化改革的思路 |
一、明确各方权责,合理共同承担 |
二、调整待遇标准,凸显保障力度 |
三、预警动态调节,尝试差异参保 |
四、对比他国政策,总结现有差距 |
五、提出合并建议,顺应发展趋势 |
第二节 寻求改革的对策 |
一、建立按比缴费机制,助力制度可持续发展 |
二、寻求多层次保障方式,拓展制度转型方向 |
三、均衡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制度高效率运行 |
四、加快立法并严格执行,确保制度有法可依 |
五、尝试差异化分段参保,巩固制度改革成效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农村秩序具有契约偏好 |
一、农村契约具有构造社会秩序的作用 |
二、诸多与农村契约相关的问题有待解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的:推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和法治化 |
二、研究内容: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和私人事务契约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契约”及其与“合同”的异同 |
二、农村契约 |
三、农村契约秩序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
一、资源类合同 |
二、资产类合同 |
三、资金类合同 |
四、其他类合同 |
第二节 契约合意下的村民自治规约 |
一、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总体样态 |
二、村规民约 |
三、村民自治章程 |
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第二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户家庭承包及流转合同 |
一、农户家庭承包合同 |
二、土地流转合同 |
第二节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 |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意愿强烈 |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三节 农村家事契约 |
一、婚姻契约 |
二、分家协议 |
第三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 |
第一节 产权与农村契约秩序的关系 |
一、产权明晰是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 |
二、产权具有相对性 |
三、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主要功能 |
第二节 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人及产权内容 |
二、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三节 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家与户的关系 |
二、家庭结构 |
三、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四节 宅基地的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 |
一、宅基地的产权限制政策 |
二、宅基地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五节 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与攫取 |
一、当前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状况 |
二、农用地的产权价值攫取 |
三、农用地产权价值最大化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农村契约形式的规范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形式的规制 |
二、农村契约的实然形式 |
三、农村契约形式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二节 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内容的规制 |
二、完善农村契约文本内容 |
三、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三节 以法治方式推动农村契约履行 |
一、农村契约履行状况 |
二、公权机关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应发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
一、农村契约纠纷的主要类型及发生原因 |
二、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四、计划生育的奖励该不该收回?(论文参考文献)
-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3)
- [2]“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基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的调查分析[D]. 朱影. 扬州大学, 2021(05)
-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19)
- [4]乐清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帮扶政策优化研究[D]. 郑佳佳. 四川师范大学, 2021(04)
- [5]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D]. 陈春扇.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03)
- [6]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7]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0年9月21日在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J]. 陈国光.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05)
- [8]“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以武汉市为例[D]. 唐文申.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5)
- [9]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和持证对象奖励优待的通知[J].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11)
- [10]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D]. 李树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