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析土地开发整理与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论文文献综述)
王江波[1](2020)在《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深圳以先行先试率先改革的“政策特权”与城市品格,突破僵化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与传统意识形态的桎梏,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探索与创新,在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现代史中,书写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篇章。纵观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其变革频率之高、方式之独特、内容之丰富都是其他城市所无法比拟的。深圳市的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变迁理论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素材,同时也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与模式。如,开创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敲响了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通过两次集体土地国有化,成为中国首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率先开启了旨在提高现有存量土地使用效率的,以市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整备为典型代表的土地再开发利用模式等等。但另一方面,深圳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逐步开始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由于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加之对市场经济认知的不足,尤其土地所有权本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性,所以在改革中又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由于历史原因而导致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资源配置方式较低效以及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等。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又构成了深化改革的内容。由于城市自身土地面积的局限性,以及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与法律法规对地方土地制度改革的约束,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由于率先开始土地使用权拍卖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从而解决了发展初期的资金约束,在特殊政策支撑下成为助力深圳经济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二是由于深圳自身土地面积的局限,客观上率先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制度绩效并没有一直成为深圳经济高速发展的资源与制度支撑,土地本身成为了深圳进一步发展的短板与硬约束,但同时又促使了旨在提高现有存量土地利用的另一种改革路径的尝试与探索;三是从整体上来说,尽管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的“政策增长极”率先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但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制度改革而言,土地制度改革是相对滞后的,并受到更多的制度环境的约束。正如制度总是镶嵌在一定制度环境之中一样,任何制度变迁都是特定历史和社会环境下的制度变革。所以,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环境是我们研究某一制度变迁的大前提。因此,从历史和宏观制度环境两个维度来审视、分析深圳土地制度演变的历史脉络,不仅可以揭示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探寻制度绩效前后反差的制度原因,理顺当前土地制度存在问题的历史成因,探索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可能路径,并能够由此进一步思考并探寻对中国社会深化改革,尤其是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可借鉴、可复制意义的模式与路径,从而使本文的研究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上述思考与逻辑,本文的研究脉络如下:一是以文献综述和制度变迁相关理论为基础,从包含结构与时间因素的制度环境视角出发,构建一个基于“环境—行为—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制度环境、主体行为、制度绩效深入剖析研究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起因、过程和成效不同的演进逻辑。阐明深圳土地制度变迁中制度环境与制度的耦合关系,分析行动主体的利益博弈推动制度变迁的过程,并对土地制度变迁进行绩效评价。循着制度演变的内在逻辑,更好的启迪土地制度的创新发展路径。二是从历史角度全面梳理回顾深圳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根据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和制度成效不同对深圳土地制度演变历程进行阶段划分,试图呈现深圳土地制度演进的“真实过程”,对不同阶段深圳土地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主要政策、制度变革及实践效果进行细致分析,从而更好地理解深圳土地制度生发、演进的内在机理,总结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与总体特征。三是探讨深圳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突破路径。对深圳土地制度演变历程中的制度环境、主体行为选择和实施绩效展开研究,剖析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对比借鉴英国、新加坡、纽约、香港土地制度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探寻从明晰产权、完善机制、利益共享、简政放权等方面来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创新发展路径。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特定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在改革开放和中央赋予率先改革“政策特权”的制度环境下,由特区政府先行先试主导推动下的强制性变迁,制度的时空扩散具有明显的渐进式特征。受土地国有意识形态以及制度环境的影响,土地制度变迁表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而相关利益主体的选择行为在不断发生改变,因而土地制度安排呈现出不同的制度绩效。二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独特的演进历程与多元特征。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初步探索—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调整完善”四个阶段的发展,随着历史背景转换的不同,每个阶段分别采取制度试验、制度创新、制度扩散等不同的方式来推动制度变革。深圳土地制度演进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变迁方式上强制性与渐进式并存;在变迁动因上受制度环境形塑与主体行为博弈双重影响;变迁绩效表现为利弊与发展相伴相随。三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即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环境下,实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制度变革,奠定我国当前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激活土地的要素价值,揭开了我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序幕。率先进行存量土地利用模式创新,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示范。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研究视角创新。通过构建“环境—行为—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将制度结构与历史时间两个维度的影响因素有机的融合到研究之中,从制度环境、主体行为、制度绩效深入剖析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起因、过程和成效不同的演进逻辑,进一步丰富并拓展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领域。二是研究观点新颖。文章选题紧扣当前深化完善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时代背景,植根于深圳独特丰富的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经验,提出如下鲜明的观点和结论: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受制度环境形塑与主体行为博弈双重影响,经历独特的演进历程,具有强制性与渐进式等多元特征,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三是研究方法创新。文章综合运用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方法,将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置于真实的历史情境之中,史论结合来展开分析,通过全面梳理回顾深圳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使之更贴近现实,研究结论更具解释力和说服力,也为借鉴并推广其经验模式提供更好的情境参照。
韩汛[2](2020)在《城市更新中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研究 ——以深圳市龙华区为例》文中指出随着城市空间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城市更新逐渐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城市更新作为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的手段,是产权与空间重构的过程,其得以顺利推进取决于多主体间空间发展权的分配与调整[1]。其中,政府、开发企业与居民是主要的利益群体,互相之间针对利益分配展开着激烈的博弈行为,尤其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制度性冲突表现得最为复杂。深圳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核心特征,在利益调控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清晰的政策体系。自1980年特区成立以来,相继出台了近二百多项城市更新政策,这种频繁“打补丁”式的政策调整,反应出了政企利益的平衡过程的变化规律。因此,本文基于“政策工具”理论对深圳城市更新中的政策进行解读,剖析影响政企利益平衡的关键因素,探讨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同时,引入政策变迁理论,为未来政策制定的方向做出预判,期望为深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本研究基于“政策工具”理论对深圳城市更新政策进行分析,按照城市更新的关键时间节点,将其分为三个阶段:政策探索期(1980-2008);政策形成期(2009-2015);政策完善期(2016-至今)。并通过PSR(压力-状态-响应)模型对每一个阶段城市更新的外部条件、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以及为实现利益平衡的政策响应进行解析。其次,结合对政策内容、政策评价的分析,提取出每个时间阶段影响政企利益平衡的关键因素,并对该阶段为实现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进行分析。接着,综合三个时间阶段对关键影响因素与实现利益平衡的机制的分析,总结因素变化的规律,提取出完善的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内容。最后,本研究基于政策变迁理论对未来政策制定的方向做出预判。研究结果显示,深圳城市更新政企利益的博弈是围绕政策展开的,政企利益的平衡点随着政策在不断地变化,借由政策的驱动由一种平衡格局转变为另一种平衡格局。政企利益的博弈可以通过关键影响因素反应出来,包括地价、容积率、用地贡献等,政府对某一因素的调整,通过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实现向企业取利(或让利)的目的,以此来推动城市更新市场的平稳运作。其次,总结了影响政企利益平衡的关键影响因素的阶段变化特点,从政策探索期(1980-2008)至政策完善期(2016-至今)调控手段实现了由单因素调控到多因素综合调控的转变;调控内容实现了由直接针对原因进行调控到针对原因背后的规律进行研究以制定对策;调控方式实现了由明确的数值到设定量化的调节系数实现调控。再次,借由政策提取了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1)多因素联动进行利益协调;2)以准入限制因素形成约束;3)引导进行公益住房的配建;4)有效奖励与补偿进行引导。最后,针对目前面临的新冠疫情突发、5G+物联网时代到来的机遇与挑战,借由政策变迁理论分析了“问题之窗、政策之窗、政治之窗”的内容,并提出未来政策制定的方向。
王娟[3](2019)在《基于村民视角的郑州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研究》文中提出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空间现象,近年来在各地城中村拆除重建的同时,安置村民的居住环境、身份特征、收入来源和就业方式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从目前的城中村改造实践来看,改造过程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和企业的意志,忽视了村民作为改造主体之一的各项权益,有失社会的公平正义,并导致城中村改造面临很大的阻力,矛盾冲突不断。随着各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全面展开,从村民视角对已经实施改造的城中村进行系统评价,从而为后续改造工作和谐有效地开展及为政策制定提供经验支持,就显得越发迫切而重要。本文基于村民视角,以村民的利益关怀为出发点,结合24个典型实例,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郑州不同阶段的城中村改造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和后评价,并剖析各阶段影响改造效果的主要问题,进而对城中村改造策略和政策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通过对郑州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的系统梳理,揭示出郑州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发展轨迹,分别是市场运作初步探索阶段、三方参与快速推进阶段、规划引领的调整阶段和棚户区改造全面实施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采取村集体与投资商联合改造或投资商独立改造的形式,通过市场运作吸引企业投资开发;第二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政府负责决策引导,开发商负责对村民安置补偿以及安置区和开发区建设,村集体负责沟通协调,三方共同参与快速推进改造实施;第三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市政府收回规划编制权,改造突出了规划引领作用;第四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城中村改造纳入到郑州大棚户区改造范围之中,政府在改造过程中发挥主导和全程监管的作用。(2)借鉴相关领域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法,运用SPSS24.0统计分析软件构建了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体系,重点在物质空间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环境效果等四个维度上展开评价;基于村民满意度问卷,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维度指标的权重;结合郑州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评价的等级标准。运用该体系对郑州城中村改造效果进行评价后认为,四个阶段的经济效果和环境效果的后评价结果较好,物质空间效果的后评价结果次之,社会效果的后评价结果相对较差。其中,物质空间效果的景观设计、活动场地与设施、场所文脉、户型、墙面、地面、供暖、楼电梯等指标以及社会效果的居委会配备、村民社会保障、村民就业安置、公众参与度等指标的较低得分,影响了村民对物质空间效果、社会效果以及综合效果的后评价结果。(3)从村民视角研究揭示了各阶段影响改造效果的主要问题。第一阶段主要存在产业形态单一,商业和办公物业配比较高;缺少公益用房、原村庄文化及风俗功能用房;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实施;村民经济收入单一等问题。第二阶段主要存在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不足;房屋质量问题普遍;村民城市化转型不彻底;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问题。第三阶段主要存在建筑形态单一,户型配比不够灵活;景观绿化效果差,村庄场所文脉缺失;村民参与度较低;村民补偿金没有合理规划等问题。第四阶段主要存在社会性问题突出;过渡安置政策有待完善;村民社会保障力度降低;村民租金收益有所下降等问题。进一步总结了以上各个阶段影响改造效果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安置区物质空间改造效果一般;自上而下的改造,村民参与度较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失地村民后续发展乏力,缺乏制度保障等。(4)基于以上研究,结合城市发展现状,提出基于村民视角的科学有效的城中村改造策略和制度保障。首先,城中村改造应以多元目标体系为指导,策略包括建立城中村改造多元竞争机制、规划和建设满足安置村民需求的物质空间环境、保护和传承城中村地域文化、提高村民的后续发展潜力、促进公众参与。其次,相应的制度保障包括建立科学多元的征地补偿机制、完善失地村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体制改革配套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陆传英[4](2017)在《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研究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文中提出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与乡村的过渡区域,其良好治理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目前大城市城乡结合部治理对策的“同一化”与多样化的城乡结合部不相适应,亟需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分类治理。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城乡结合部的分类为前提,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的原则,以北京市朝阳区的城乡结合部为例,探讨了城乡结合部问题发展的规律和分类治理框架,并提出了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的路径和对策。论文在城乡结合部最终会发展为城区的基本假设基础上,首先明确了城乡结合部的治理目标,即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其次,依据城乡结合部梯度发展的特征,以“非农用地”、“非农产业”、“非农人口”和“非农管理”等四个指标,将城乡结合部分为城市化城乡结合部、典型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化城乡结合部,并分析了每类城乡结合部的基本特征。再次,通过对城乡结合部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分析与归纳,从中筛选出治理主体、治理工具和治理对象这三个主要的治理要素并据此建立分类治理的基本架构;复次,以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为例进行分类并以其中一个乡来分析每一类型治理路径和治理模式;最后,对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在其他城市的运用进行展望及可能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以期能为其他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的有效治理提供思路。
曹炎[5](2016)在《时空修复语境下的乡村住区更新机制与对策研究 ——以山东省堽城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城镇化和工业化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欠发达地区的乡村衰败问题日益显现,空心村、留守村等现象给乡村未来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我国启动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更新运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旨在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节约建设用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很快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并在全国各省铺开。然而近十年过去了,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代表的中国乡村住区更新饱受争议。可以肯定的一面是这项建设的确整合了大量宅基地,缓解了城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用地紧张问题,但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在缺乏系统规划的背景下盲目建设,由此导致了社区二次空心化、农民被上楼、小产权房泛滥等负面现象。时至今日,党中央下定决心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此前热衷于推广新型农村社区的省份也陆续放缓建设。在经历了这场大变革后,我们应该深入探索,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代表的中国乡村住区更新,究竟有怎样的更新机制?显然,不同的理论体系将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城乡规划学、社会学和人文地理学都曾对乡村发展和变迁进行过研究,目前城乡规划学对新型农村社区的研究占据主导地位,该类研究多从实际项目出发,对更新背后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关注较少。本文选取新马克主义学派的时空修复理论作为研究乡村住区更新的理论语境,就是看中该理论能够有效揭示资本积累的动力和产生危机的原因,有助于弥补城乡规划学科对政治、经济分析的薄弱。当然,乡村住区的发展变迁还受到除资本以外的其他因素影响,本文因而借助了乡村精英、增长联盟等其他理论予以补充。具体来说,围绕着乡村住区更新机制这一中心命题,本文从“更新的动力”、“更新的组织模式”和“更新物品的分配”三个方面予以回答。文章按照“理论回顾-国内外实践总结-具体案例分析-机制归纳-优化应用”的逻辑思路进行写作。选取了山东省宁阳县堽城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具体案例,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文献查阅等方法,对该地区的更新过程进行历史分期研究,进而试图归纳以案例地区为代表的欠发达地区乡村住区更新机制,以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更合理的县域乡村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和建议。各章节设计思路依次为:第一章为研究绪论,明确选题背景和意义,安排全文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章为理论综述,系统整理了时空修复理论、乡村住区更新和其他相关理论,并综述了国内主流学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进展;第三章为国内外乡村住区更新实践与演变研究,依托案例,揭示乡村住区更新的时空修复路径及其资本逻辑,初步提出乡村住区更新机制的研究内容;第四章为具体案例分析,分析各时期对应村庄的乡村住区更新背景、更新动力、更新过程和更新结果,并从农户迁居意愿和党员干部反馈社区运营信息两个方面简要评价了乡村住区更新的社会反应,最后对堽城镇乡村住区更新的时空演变和机制变迁进行了纵向梳理;第五章为更新机制探讨,提出了动力机制、组织机制和分配机制三大机制并予以详细阐述;第六章为机制优化,对本文提出的乡村住区更新三大机制分别给予优化建议;第七章为研究总结,对本文主要的研究成果、创新点和不足进行了诚实的评价,最后对未来仍需深化研究的方向予以展望。
戴自强[6](2015)在《鲤城区延陵社区的城市化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城市化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过程,涉及经济、产业、环境和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是一个资源重新分配、利益重新调整、格局重新确立的过程。其公平、公正、可持续的推进,是我们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载体。在传统的“自上而下”推动的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基本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地接受城市化的进程,缺少主动意识和主张自身权益的有效渠道,农村城市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存在较大的不对称性和不均衡性。基于近几年来不断出现的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暴力甚至伤亡事件,得益于现代社会政府机构法治观念的提升,“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带来的政绩观上的变化,各地在创新土地征收工作方法,开创多方共赢利益格局的城市化模式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在一些农村或城郊地区,以村(社区)集体或村民(居民)小组为主体进行的土地开发建设越来越多,各地频频见诸报端的小产权房即属于这种情况。不少地区大胆创新,在结合政府意志和农民权利保障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城市化模式。这些案例,或者依托于实践地天然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或者依托于当地政府强大的财政实力,在模式的推广应用上都有各种各样的局限。本文以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驱动力为基点,以鲤城区延陵社区为案例,介绍延陵社区所采取的集体牵头、企业家带头、村民自愿入股组建投资公司,把土地和房屋变成股权参与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可使村民获得长期生活保障的项目,强化乡规民约的管理约束作用等做法,总结延陵社区城市化模式的实践价值,并针对延陵社区城市化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延陵社区“自下而上”城市化模式的策略,延陵社区“自下而上”城市化模式的启示意义和推广价值。以此提出,推进城市化必须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让广大农民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的体制基础和政策环境,使广大农民真切感受到城市化对自己是“得到”而不是“失去”的观点。
梅顺达[7](2014)在《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 ——天津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实践启示》文中指出城镇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标志,是我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战略。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国家围绕城镇化及其核心要素——土地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对该走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各地政府也根据区域特点进行了实践探索。对于如何推进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天津市摸索了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的城镇化模式。这种模式相继开启和实践了“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三区联动”战略,并藉此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实现了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的目标后,为了进一步在制度层面弥合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又启动“三改一化”改革试点工作。8年以来,天津农村城镇化改革的“三步走”战略,循序渐进、环环相扣,思路逐渐深化、明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本文在新型城镇化等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城市农村城镇化模式进行了梳理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土地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围绕天津周边农村城镇化的实践动因、政策措施、操作模式、利弊分析等,采取案例研究的办法进行了全景式观察,并对天津模式之于其他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进行了深入分析,验证了天津模式推广的可能性与可行性。最后,本文基于天津模式,对发达城市周边城镇化路径选择做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
王静静[8](2014)在《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地利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化是社会、经济、环境多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过程。近年来,伴随着河南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产区和商品粮基地,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使命。面对不断加快的农村城市化进程和日益减少的农地,如何协调农村城市化与农地利用和保护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学术界与决策者面临的重大难题。本文以河南省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河南省人口众多、人地矛盾尖锐、城乡二元结构特点显着、城市化水平亟待提高、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迫切等实际情况,以协调推进农村进城市化与农地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为主线,以城市化发展水平和农地数量和利用格局的变化为依据,采用宏观分析与统计分析、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系统地回顾了河南省农村城市化的历史演变过程及其对农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利用效益的影响,科学地分析了影响农村城市化的各种因素及推进农村城市化与农地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对立统一关系,概括了推进农村城市化对农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带来的影响,提出了城乡协调、生态和谐的农地保护模式及其实现途径。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新型城市化理论为指导,扼要的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以及国内外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第二章分析了河南省城市化的特点、历史演变、发展水平及其对应的农地数量和农地利用格局的变化情况和变化规律;第三章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河南省农村城市化水平与农地的数量、结构和布局的关联性进行了评价分析;第四章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系统分析了河南省农村城市化对本省农地数量、利用结构和利用效益的影响机理及影响后果;第五章利用上述评价和分析结果,提出了城乡协调、生态和谐的农地保护模式及其实现途径,从而为协调农村城市化与农地利用和保护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依据;第六章总结了本文研究的结论和存在的不足。
张先贵[9](2014)在《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是由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土地征收权、土地登记权、土地税收权、土地监督权等构成的一组权力束。在概念的界定上,应区分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仅指国家以实现土地资源属性上所承载的公益目标而对土地资源进行管制的权力,主要包括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和土地征收权等内核心权力。广义上的土地管理权指国家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而实施的国土资源宏观控制和管理的权力,不仅包括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还包括土地登记权、土地税收权和土地监督权等配套性权力。将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和土地征收权等归结为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并将其定性为土地管理权的内核性权力,是最能反映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本质性内涵,体现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有别于其他行政管理权的根本差异所在。在坚持大陆法系公私法二元划分的背景下,我国的土地管理领域一直被视为公法领域,土地管理法被视为是以土地利用管理为核心的土地行政法。反应到法权模型层面,围绕土地管理权的规范配置和制度设计践行的是国家本位主义和行政权主导模式。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主从支配和纵向隶属关系表现的非常明显。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并没有在规范的配置层面得到应有的回应和保障,这与国家集中分配土地资源的计划体制一脉相承,可以说,以命令和服从为基本特征的单一公法方式基本上主导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然而,近年来,在我国土地管理领域不断发生的土地管理失灵现象,譬如,“小产权房”、“以租代征”、征地纠纷以及擅自变更容积率等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一方面,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亦在现行法层面暴露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存在明显的系统性缺陷。为此,学界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改革建议和方案,但遗憾的是,现有的方案和建议存在程度不同的硬伤和缺陷,即,要么仍然固守单一的公法方式主导着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而忽视对多元化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回应和保障;要么是践行单一的私法方式,突破现行的体制,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基本格局进行重大变革,而存在高风险、高成本以及社会转型时期不具有可行性等弊端;要么是没有在现行法层面为我国当今的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改革提供最为直观和有效的切入口,更遑论为改革提供具体的操作路径。有鉴于此,为避免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陷入错位和偏差,本文立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遵循社会转型时期的渐进式改革路线,践行“体制内回应型改革”模式的理念和精神,从有效解决问题的切入口出发,首先在澄清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性的研究,指出应当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进行改革,即,改变单一的公法方式主导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引入相应的私法方式或者将私法的规范嵌入到管制规范结构体系中,践行公私法相互合作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以实现对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有效回应和保障,这是应对当下我国土地管理失灵困境,实现我国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引入相应的私法方式来实现我国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不意味着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借助于公法的方式来实现其目标的全盘否定,相反,我们仍然应该坚持公法作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主要方式,只有在借助于公法的方式实现我国土地管理目标面临失灵的背景下,方可借助于私法的方式。实际上,无论是践行单一的公法方式还是践行单一的私法方式来实现我国的土地管理目标,都是一种极端化的选择,是我国土地管理权在行使方式层面所不可承受之重。至于如何借助于私法的方式或者说私法的规范如何嵌入到管制规范结构体系中,应视各项不同的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而进行不同的类型化设计和展开。据此,本文将这一特征概括为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在方法论层面,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应主要围绕土地规划权行使方式、土地用途管制权行使方式、土地开发许可权行使方式以及土地征收权行使方式四个方面展开。而为了保障上述具体方案能够顺利的运行,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层面,遵循立法论和解释论的研究范式,应主要围绕容积率交易的法律规制、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规制、“地票”交易的法律规制、土地征收权的法律完善四个方面展开。本论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在逻辑结构层面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及行使基本理论进行厘清,重点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概念予以澄清,以为下文研究划定范围和边界。第二章立足于我国当下土地管理权行使失灵这一问题意识,概括学界对失灵的诊断和处方,并分别对其进行反思。第三章是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指出解决失灵的必由之路为转变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即由公法迈向公私法合作,并对其正当性进行详细论证。第四章从方法论层面就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进行深度分析。第五章就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进行系统性研究。
康秀丽[10](2013)在《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的必由途径,它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符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符合城市化发展的规律,也符合我国的国情。探讨、研究我国农村城市化的困境,探索农村城市化问题的解决途径,对于指导当前的农村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众多问题,本文主要是从户籍、土地、环境问题三方面进行了阐述。笔者认为,城市化就是土地和人口的城市化,土地的城市化涉及到我国的土地制度问题,人口城市化涉及到我国的户籍制度问题。因此,解决我国农村城市化问题主要是解决我国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改革问题。同时在这个城市化的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影响到了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制约着有必要对此进入深入的分析探讨。本文通过对城市化概念的界定以及对我国城市化历史进程中梳理,探索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突出存在的土地、户籍和环境现状,在此基础上探索相关问题的改革方向,力图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首先对城市化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梳理我国城市化的政策演进和历史进程,从纵向上把握我国的农村城市化,为接下来深入研究我国农村城市化的困境做必要的准备与铺垫。第二章主要分析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户籍制度问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虽然得到“解冻”,但是现行的户籍制度仍然是阻碍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章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探索分析。第三章分析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不断探索适合的城市化道路。一方面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另一方面不断进行土地改革,革除土地制度中对城市化的阻碍因素,以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此过程中,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制度面临挑战。另外,因征地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是我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第四章分析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等原因,农村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本章将在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农村环境的治理。
二、浅析土地开发整理与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析土地开发整理与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论文提纲范文)
(1)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制度 |
二、制度环境 |
三、制度变迁 |
四、土地制度 |
五、土地制度变迁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一、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研究综述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土地制度变迁的研究 |
三、总结性述评 |
第二节 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分析框架:“环境—行为—绩效” |
二、制度环境:历史时间与制度结构的适时耦合 |
三、主体行为:制度环境约束下的利益博弈 |
四、制度绩效: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价 |
第三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分析 |
第一节 初步探索阶段(1979—1991年) |
一、背景:发展建设资金匮乏 |
二、制度试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
三、制度突破: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 |
第二节 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4年) |
一、背景:快速发展亟需筹地 |
二、制度试验:原特区内集体土地国有化 |
三、制度创新:原特区外集体土地国有化 |
第三节 基本形成阶段(2005—2011年) |
一、背景: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显现 |
二、制度试验:强化土地统一管理 |
三、制度创新:探索存量土地再利用模式 |
第四节 调整完善阶段(2012—2019年) |
一、背景:难以适应城市发展新需求 |
二、制度调整:启动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 |
三、制度试验:原集体土地使用权入市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变迁方式:强制性与渐进式并存 |
一、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 |
二、时空维度上的渐进式扩散 |
第二节 变迁过程: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主体行为选择 |
一、制度环境形塑制度变迁的选择空间 |
二、行动主体的利益博弈推动制度变迁 |
第三节 变迁绩效:利弊与发展相伴相随 |
一、助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
二、制度约束下的土地困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与深圳土地制度变迁 |
一、政治环境与意识形态 |
二、经济社会环境 |
第二节 “时间中”的深圳土地制度变迁 |
一、关键节点的制度供给 |
二、政府主导下的路径依赖性 |
第三节 制度边际上的适时调整 |
一、制度环境的变化 |
二、关键节点的把握 |
三、路径依赖的突破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主体选择行为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制度变迁相关行动主体及其利益诉求 |
一、政府的利益诉求 |
二、原村民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土地制度变迁的主体利益博弈分析 |
一、博弈模型构建 |
二、利益博弈均衡分析 |
第三节 不同制度安排下原村民的选择行为分析 |
一、“统征”过程中原村民的选择行为 |
二、“统转”过程中原村民的选择行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
一、土地利用现状 |
二、土地利用结构的时空变化 |
第二节 土地利用效率分析 |
一、土地利用强度 |
二、地均产出水平 |
三、土地利用方式 |
第三节 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
一、经济效益 |
二、社会效益 |
三、生态效益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深圳土地制度的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
第一节 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土地产权尚不够明晰 |
二、资源配置方式较低效 |
三、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 |
第二节 典型地区经验借鉴 |
一、英国经验借鉴 |
二、新加坡经验借鉴 |
三、纽约经验借鉴 |
四、香港经验借鉴 |
第三节 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可能路径 |
一、明晰产权,以确权促土地规范流转 |
二、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力量 |
三、利益共享,构建增值分配公平机制 |
四、简政放权,完善土地相关法律法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特定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 |
二、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独特的演进历程与多元特征 |
三、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存在的不足 |
二、进一步的讨论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城市更新中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研究 ——以深圳市龙华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框架 |
1.5 本章小结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思路 |
2.1 相关理论阐述 |
2.1.1 博弈论 |
2.1.2 机制设计理论 |
2.1.3 政策工具理论 |
2.2 相关概念解析 |
2.2.1 政企利益的主体 |
2.2.2 政企博弈的产生 |
2.2.3 利益平衡的手段 |
2.3 研究思路构建 |
2.3.1 基于PSR模型的纵向思路 |
2.3.2 基于时间维度的横向思路 |
2.3.3 实证对象:深圳市龙华区 |
2.4 本章小结 |
3 政策探索期(1980-2008):摸石过河,鼓励改造 |
3.1 城市更新的外部条件 |
3.1.1 特区成立,市场化之门打开 |
3.1.2 制度改革,破除发展的桎梏 |
3.2 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分析 |
3.2.1 房价激增,多头供地炒地 |
3.2.2 “种房保地”,旧村抢建高潮 |
3.2.3 快速扩张,土地粗放利用 |
3.3 为实现利益平衡的政策响应 |
3.3.1 政策内容 |
3.3.2 政策评价 |
3.3.3 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3.3.4 实现利益平衡的机制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政策形成期(2009-2015):建章立制,引导更新 |
4.1 城市更新的外部条件 |
4.1.1 特区扩容,规划建设互联互通 |
4.1.2 制度支持,推进“三旧”改造 |
4.2 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分析 |
4.2.1 房市发酵,违规投机行为增加 |
4.2.2 历史遗留,繁荣与城市问题并存 |
4.2.3 制度缺失,市场主体讨价还价 |
4.3 为实现利益平衡的政策响应 |
4.3.1 政策内容 |
4.3.2 政策评价 |
4.3.3 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4.3.4 实现利益平衡的机制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政策完善期(2016-至今):放管结合,限定更新 |
5.1 城市更新的外部条件 |
5.1.1 湾区经济,打造区域增长极 |
5.1.2 “强区放权”,资源配置向下沉 |
5.2 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分析 |
5.2.1 潜力有限,企业“挑肥拣瘦” |
5.2.2 经济导向,忽略公共利益 |
5.2.3 工业旧改,产业空间难保障 |
5.3 为实现利益平衡的政策响应 |
5.3.1 政策内容 |
5.3.2 政策评价 |
5.3.3 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5.3.4 实现利益平衡的机制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利益平衡的机制提取及政策趋势研判 |
6.1 政策响应的多阶段特征分析 |
6.1.1 政策总体特征分析 |
6.1.2 关键影响因素特征 |
6.2 利益平衡的机制提取 |
6.2.1 多因素联动进行利益协调 |
6.2.2 以准入限制因素形成约束 |
6.2.3 引导进行公益住房的配建 |
6.2.4 有效奖励与补偿进行引导 |
6.3 对未来政策制定方向的研判 |
6.3.1 政策变迁动力分析 |
6.3.2 当前阶段的机遇与挑战 |
6.3.3 政策制定方向的预判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本文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图表目录 |
图录 |
表录 |
附录 |
附录1:深圳城市更新政策收集表录 |
附录2:关键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图谱 |
致谢 |
(3)基于村民视角的郑州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城中村改造的现实困境 |
1.1.2 城中村改造是郑州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城中村(Urban Village) |
1.3.2 安置区(Resettlement Area) |
1.3.3 后评价(Post-Evaluation) |
1.4 研究范围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范围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相关研究与实践 |
2.1 城中村相关研究 |
2.1.1 国外城中村研究 |
2.1.2 国内城中村研究 |
2.2 后评价相关研究 |
2.2.1 国外后评价理论与实践 |
2.2.2 国内后评价理论与实践 |
2.3 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相关研究 |
2.3.1 房地产项目后评价研究 |
2.3.2 城中村改造评价研究 |
2.4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体系 |
3.1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体系构建 |
3.1.1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的必要性 |
3.1.2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的涵义 |
3.1.3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的内容 |
3.1.4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 |
3.2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指标的选取 |
3.2.1 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
3.2.2 评价指标选取的关键点 |
3.2.3 评价指标的筛选方法 |
3.2.4 评价指标确定 |
3.3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后评价指标的释义和评分标准 |
3.3.1 物质空间效果后评价 |
3.3.2 社会效果后评价 |
3.3.3 经济效果后评价 |
3.3.4 环境效果后评价 |
3.4 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后评价体系权重 |
3.4.1 层次分析法基本原理和步骤 |
3.4.2 后评价指标权重计算 |
3.4.3 指标体系权重计算结果 |
3.5 模糊综合评价的构建 |
3.5.1 评价方法选取 |
3.5.2 模糊综合后评价法步骤 |
3.5.3 评分结果百分制得分 |
3.5.4 模糊判断矩阵及综合得分的确定 |
3.5.5 聚类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运作初步探索阶段(2003-2006 年) |
4.1 改造背景 |
4.1.1 城中村人居环境形态问题制约郑州城市发展 |
4.1.2 先进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 |
4.2 改造政策和特点 |
4.2.1 相关政策 |
4.2.2 政策特点分析 |
4.2.3 改造计划安排 |
4.3 后评价案例及模糊综合后评价结果 |
4.3.1 数据采集 |
4.3.2 案例及具体改造方案 |
4.3.3 指标结果统计 |
4.3.4 后评价模糊综合分值 |
4.4 改造效果后评价分析 |
4.4.1 物质空间效果后评价分析 |
4.4.2 社会效果后评价分析 |
4.4.3 经济效果后评价分析 |
4.4.4 环境效果后评价分析 |
4.4.5 模糊综合评价和聚类分析 |
4.5 改造效果反思 |
4.5.1 产业形态单一,商业和办公物业配比较高 |
4.5.2 缺少公益用房和原村庄文化及风俗功能用房 |
4.5.3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实施 |
4.5.4 村民经济收入趋于单一,房租成为主要收入来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三方参与快速推进阶段(2007-2008 年) |
5.1 改造背景 |
5.1.1 郑州发展战略调整 |
5.1.2 城市建设需要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 |
5.1.3 第一阶段改造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
5.2 改造政策和特点 |
5.2.1 相关政策 |
5.2.2 政策特点分析 |
5.2.3 改造计划安排 |
5.3 后评价案例及模糊综合后评价结果 |
5.3.1 数据采集 |
5.3.2 案例及具体改造方案 |
5.3.3 指标结果统计 |
5.3.4 后评价模糊综合分值 |
5.4 改造效果后评价分析 |
5.4.1 物质空间效果后评价分析 |
5.4.2 社会效果后评价分析 |
5.4.3 经济效果后评价分析 |
5.4.4 环境效果后评价分析 |
5.4.5 模糊综合评价和聚类分析 |
5.5 改造效果反思 |
5.5.1 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不足 |
5.5.2 房屋质量问题普遍,村民满意度低 |
5.5.3 村民城市化转型不彻底 |
5.5.4 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依然滞后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规划引领的调整阶段(2009-2011 年) |
6.1 改造背景 |
6.1.1 郑州城市发展向外延与内涵相结合转变 |
6.1.2 房地产市场发展刺激存量用地开发 |
6.1.3 城中村改造现实困境需要进行调整 |
6.2 改造政策和特点 |
6.2.1 相关政策 |
6.2.2 政策特点分析 |
6.2.3 改造计划安排 |
6.3 后评价案例及模糊综合后评价结果 |
6.3.1 数据采集 |
6.3.2 案例及具体改造方案 |
6.3.3 指标结果统计 |
6.3.4 后评价模糊综合分值 |
6.4 改造效果后评价分析 |
6.4.1 物质空间效果后评价分析 |
6.4.2 社会效果后评价分析 |
6.4.3 经济效果后评价分析 |
6.4.4 环境效果后评价分析 |
6.4.5 模糊综合评价和聚类分析 |
6.5 改造效果反思 |
6.5.1 建筑形态单一,户型配置不够灵活 |
6.5.2 景观绿化效果较差,村庄场所文脉缺失 |
6.5.3 改造过程公众参与度较低 |
6.5.4 拆迁安置标准存在区域差异,补偿金使用没有合理规划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棚户区改造全面实施阶段(2012-2017 年) |
7.1 改造背景 |
7.1.1 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度环境 |
7.1.2 城中村纳入郑州棚户区改造范围 |
7.2 改造政策和特点 |
7.2.1 相关政策 |
7.2.2 政策特点分析 |
7.2.3 改造计划安排 |
7.3 后评价案例及模糊综合后评价结果 |
7.3.1 数据采集 |
7.3.2 评价案例及具体改造方案 |
7.3.3 指标结果统计 |
7.3.4 后评价模糊综合分值 |
7.4 改造效果后评价分析 |
7.4.1 物质空间效果后评价分析 |
7.4.2 社会效果后评价分析 |
7.4.3 经济效果后评价分析 |
7.4.4 环境效果后评价分析 |
7.4.5 模糊综合评价分析 |
7.5 改造效果反思 |
7.5.1 社会性问题突出 |
7.5.2 村民社会保障力度降低 |
7.5.3 过渡安置政策有待完善 |
7.5.4 村民租金收益有所下降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于村民视角的郑州城中村改造策略研究 |
8.1 基于村民视角的郑州城中村改造不同阶段的共性问题 |
8.1.1 安置区物质空间改造效果一般 |
8.1.2 自上而下改造,公众参与度较低 |
8.1.3 社会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
8.1.4 村民后续发展乏力,缺少制度保障 |
8.2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新定位 |
8.2.1 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认识 |
8.2.2 改造目标应向多元体系转变 |
8.2.3 郑州城中村改造的方向 |
8.3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策略 |
8.3.1 建立多元竞争的城中村改造市场 |
8.3.2 规划和建设满足村民需求的物质空间环境 |
8.3.3 保护和传承城中村的地域文化 |
8.3.4 提升村民的后续发展潜力 |
8.3.5 提高村民素质,促进公众参与 |
8.4 基于村民视角的城中村改造制度保障 |
8.4.1 建立科学多元的征地补偿机制 |
8.4.2 完善失地村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
8.4.3 完善社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 |
8.4.4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研究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城乡结合部演变机理与发展进程 |
2.1 城市化及其发展进程 |
2.2 城市化推进与城乡结合部的形成 |
2.3 城乡结合部发展进程 |
第三章 城乡结合部的分类标准与类型分析 |
3.1 城乡结合部的分类标准与类型划分 |
3.2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的类型分析 |
3.2.1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的现状 |
3.2.2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的基本类型 |
3.2.3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的类型分布及其契合度 |
第四章 治理与城乡结合部治理的应然分析 |
4.1 治理与治理架构分析 |
4.1.1 治理与治理架构 |
4.1.2 城乡结合部的治理要素与治理架构 |
4.2 城乡结合部发展定位与治理目标 |
4.2.1 城乡结合部的发展定位:城区VS新农村 |
4.2.2 治理目标 |
4.3 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的基本架构 |
4.3.1 治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
4.3.2 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的基本架构 |
第五章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的分类治理 |
5.1 朝阳区各类型城乡结合部的治理现状 |
5.1.1 城市化城乡结合部治理:社会稳定与社会管理 |
5.1.2 典型城乡结合部治理:经济转型与城市化改造 |
5.1.3 城区化城乡结合部治理:公共服务与多元合作治理 |
5.2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治理变迁的基本逻辑 |
5.2.1 治理问题的梯度发展 |
5.2.2 治理主体的梯度发展 |
5.2.3 治理工具的梯度发展 |
5.3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各类型的治理路径分析 |
5.3.1 城市化城乡结合部的治理路径 |
5.3.2 典型城乡结合部的治理路径 |
5.3.3 城区化型城乡结合部的治理路径 |
第六章 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的前景与挑战 |
6.1 分类治理在其他城市的运用前景 |
6.2 分类治理面临的挑战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5)时空修复语境下的乡村住区更新机制与对策研究 ——以山东省堽城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城乡二元结构演化下的乡村衰败危机 |
1.1.2 乡村更新成为各国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选择 |
1.1.3 我国近年的乡村住区更新成效与问题并存 |
1.1.4 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下的城乡建设治理体系重构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案例地区概况 |
1.3.4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1.3.5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乡村住区更新相关理论研究 |
2.1 时空修复理论研究 |
2.1.1 理论渊源 |
2.1.2 理论重点 |
2.1.3 理论批判与应用 |
2.2 乡村更新理论研究 |
2.2.1 乡村更新的发生环境 |
2.2.2 发达国家的乡村更新研究 |
2.2.3 发展中国家的乡村更新研究 |
2.3 其他相关理论概述 |
2.3.1 乡村精英理论 |
2.3.2 增长联盟理论 |
2.3.3 局部正义理论 |
2.4 国内乡村住区更新的研究进展——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对象 |
2.4.1 各学科研究进展 |
2.4.2 研究评价 |
第三章 时空修复语境下乡村住区更新的实践与机制 |
3.1 国外乡村住区更新实践 |
3.1.1 德国乡村住区更新 |
3.1.2 爱尔兰乡村住区更新 |
3.1.3 韩国乡村住区更新 |
3.1.4 国外乡村更新实践小结 |
3.2 中国乡村住区更新的时空演变 |
3.2.1 强政府管治下苏南地区乡村住区更新 |
3.2.2 弱政府管治下珠三角地区乡村住区更新 |
3.2.3 新农村建设提出后山东省乡村住区更新实践 |
3.3 乡村住区更新的时空修复路径与思考 |
3.3.1 乡村住区更新的时空修复运行路径 |
3.3.2 中国乡村住区更新的资本循环 |
3.4 中国乡村住区更新机制的初步探讨 |
3.4.1 动力机制 |
3.4.2 组织机制 |
3.4.3 分配机制 |
3.4.4 小结与补充 |
第四章 实证研究:山东省埋城镇乡村住区更新 |
4.1 从传统乡村聚落到需求导向的自发建设时期:北落村 |
4.1.1 更新动力:规避人口和财富流失 |
4.1.2 更新过程:自力更生的长周期住宅建设 |
4.1.3 更新结果:平等分配各类物品 |
4.2 环境恶化的被动建设时期:苑庄 |
4.2.1 更新动力:煤炭采空的被动应对 |
4.2.2 更新过程:企业、开发商和村集体联手推进 |
4.2.3 更新结果:少见的土地复垦与分配 |
4.3 城镇化大跃进的主动推进时期:大安村 |
4.3.1 更新动力: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
4.3.2 更新过程:县政府、开发商与村集体三方合作 |
4.3.3 更新结果:空间的交换价值逐渐凸显 |
4.4 新型城镇化导向的收缩时期:筹建中的东村社区 |
4.4.1 更新背景:严控农村社区开发“小产权房” |
4.4.2 更新动力:深挖镇驻地潜在居住需求 |
4.4.3 更新过程设想及限制因素 |
4.5 乡村住区更新的社会反应 |
4.5.1 农户迁居意愿 |
4.5.2 党员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运营的反馈与建议 |
4.6 小结:堽城镇乡村住区更新的时空演变 |
第五章 堽城镇乡村住区更新机制建构 |
5.1 动力机制 |
5.1.1 乡村精英领导下的村集体利益最大化是更新早期的主要动力 |
5.1.2 村民的住房需求构成乡村住区更新的又一动力 |
5.1.3 空间商品化背景下的资本下乡是乡村住区更新后期的主要推动力 |
5.1.4 制度设计与政府行为是乡村住区更新理性转型动力 |
5.2 组织机制 |
5.2.1 乡村增长联盟是乡村住区更新的主要组织形式 |
5.2.2 利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决定了乡村住区更新组织机制的不稳定 |
5.2.3 组织机制中规划指导的缺位 |
5.3 分配机制 |
5.3.1 平等原则 |
5.3.2 效率原则 |
5.3.3 差序平等原则 |
第六章 乡村住区更新机制优化对策 |
6.1 动力机制优化 |
6.1.1 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宅基地合理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
6.1.2 规范村集体的“公司化”和“社区化”行为界限 |
6.1.3 重构乡村住区更新中的资本循环 |
6.2 组织机制优化 |
6.2.1 科学编制与修订县域农村社区发展专项规划 |
6.2.2 优化乡村增长联盟,规范各方合法行为 |
6.2.3 自下而上发挥村民主体性作用 |
6.3 分配机制优化 |
6.3.1 科学制定旧村拆迁安置补偿,保证平等与效率 |
6.3.2 依法保护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避免差序平等 |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成果 |
7.2 研究创新点 |
7.3 研究的不足 |
7.4 研究展望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插图和附表清单 |
附录一: 埋城镇居民城镇化意愿调查问卷 |
附录二: 埋城镇党员干部城镇化意愿调查问卷 |
附录三: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鲤城区延陵社区的城市化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2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2 传统“自上而下”的城市化模式分析 |
2.1 典型性做法 |
2.1.1 政府主导 |
2.1.2 开发商主导 |
2.1.3 委托实施方式 |
2.2 传统城市化模式的优势 |
2.2.1 快速推进城市化 |
2.2.2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
2.2.3 确保城市规划意图 |
2.3 传统城市化模式存在的缺陷 |
2.3.1 农民被动参与 |
2.3.2 农民获得的收益很少 |
2.3.3 引发上访、群体性事件 |
3 部分地区农村城市化的有益探索 |
3.1 厦门市“金包银”工程 |
3.1.1 建设商业用房作为农民收入来源 |
3.1.2 取得的成效 |
3.2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
3.2.1 整合零散土地进行开发 |
3.2.2 取得的成效 |
3.3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 |
3.3.1 因地制宜推进社区管理多样化 |
3.3.2 取得的成效 |
3.4 案例的成功经验及局限性 |
3.4.1 成功经验 |
3.4.2 局限性 |
4 延陵社区“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模式 |
4.1 延陵社区“自下而上”的城市化运行模式 |
4.1.1 全民参股组建社区经济实体 |
4.1.2 社区经济实体牵头谈判争取权益 |
4.1.3 社区经济实体具体运作开发项目 |
4.2 典型项目及实际成效 |
4.2.1 尚好家园项目 |
4.2.2 “建发-珑璟湾”项目 |
4.2.3 泉州站前大道(鲤城段)BT项目 |
4.3 延陵社区“自下而上”城市化模式的实践价值 |
4.3.1 壮大社区集体经济 |
4.2.2 带动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
4.3.3 为农民创造良好可持续的生活保障 |
4.3.4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4.4 延陵社区城市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4.4.1 缺少政策和机制上的保障 |
4.4.2 日常管理运作涉及法律灰色地带 |
4.4.3 弱化城市发展的规划意图 |
4.4.4 存在资金规模和融资渠道的压力 |
4.4.5 腐败的风险 |
5 进一步完善延陵社区“自下而上”城市化模式的策略 |
5.1 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
5.2 推进居务管理和经济实体运行法制化 |
5.3 强化对城市化新区的规划指导和综合管理 |
5.4 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引导支持作用 |
5.5 加大对村级经济实体的审计监管力度 |
6 延陵社区“自下而上”城市化模式的启示 |
6.1 发展带头人是主导力量 |
6.2 村民自治组织是重要支撑 |
6.3 村级经济实体是根本保障 |
6.4 政府扶持引导是关键前提 |
6.5 稳健经营运作是基本原则 |
6.6 吸引外来资本是有效手段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 ——天津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实践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缘由 |
(一) 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一) 对城镇化的相关概念存在诸多理解 |
(二) 在模式选择上,优先发展“大城市”与重点建设“小城镇”存在分歧 |
(三) 在“城”“乡”关系问题,“城镇化”与“新农村”两种观点并存 |
(四) 我国城镇化究竟是“真城镇化”还是“伪城镇化”? |
(五) 我国城镇化速度,到底是过快还是过慢? |
(六) 如何利用农村宅基地,何种模式才是最佳的小城镇建设实践模式? |
三、 核心概念 |
(一) 发达城市周边农村的城镇化 |
(二) 宅基地换房 |
(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四) 土地财政 |
(五) 农民土地财产权 |
四、 理论工具 |
(一) 公共治理理论 |
(二) 地方政府竞争理论 |
(三) 城市发展阶段理论 |
五、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六、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一) 研究视角和内容的创新 |
(二) 研究观点的创新 |
(三) 本文的难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新型城镇化视角下的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模式纵览 |
一、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必由之路 |
(一) 为什么要和什么是新型城镇化 |
(二) 新城镇化逻辑主线和必要性 |
(三) 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障碍和制度突破口 |
二、 国外发达国家城镇化模式分析及其对中国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启示 |
(一) 美国:低密度蔓延式扩展(郊区化与大都市带相结合) |
(二) 德国、荷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主体的发展模式 |
(三) 日本:自上而下的城市发展道路 |
(四) 法国:大城市周边建设卫星城促进城郊区域一体化 |
三、 国内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模式及利弊分析 |
(一) 上海模式:郊区动迁安置促进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 |
(二) 成都模式: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大城市带大郊区发展 |
(三) 重庆模式:以“地票交易”破解城镇化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两难 |
第二章 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土地及其相关问题概述 |
一、 土地问题是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核心问题 |
二、 城镇化视域下土地问题的核心内容与政策演进 |
(一) 二元土地权利制度及农地的物权化、非农化取向 |
(二) 农地承包权流转 |
(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
(四) 征地制度与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发展 |
三、 土地非农化、资本化与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 |
(一) 农业和土地非农化收入为城市政府建设城镇提供了资金来源 |
(二)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和土地的积累为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提供了强大支持 |
(三) 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日益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 |
(四) 二元土地政策成为阻碍城镇化顺利推进的关键制度壁垒 |
四、 土地非农化、资本化与发达城市地方政府行为 |
(一) 地方政府的微观经济人理性行为与土地非农化、资本化 |
(二) 地方政府在推动土地过度非农化、资本化的角色和行为 |
(三) 土地过度非农化和地方政府经营土地行为的负面效果 |
(四) 地方政府的任期制、透支行为与土地非农化 |
第三章 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天津尝试 |
一、 天津以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宏观背景 |
(一) 统筹城乡发展布局,实现城市农村规划一体化 |
(二) 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
(三) 提高设施农业水平,农业生产方式发生重大改变 |
(四) 狠抓高水平大项目建设,农村工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
(五) 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
二、 天津模式的微观操作:以“宅基地换房”破解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土地流转难题 |
(一) 宅基地换房模式的形成与探索 |
(二) 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的进程 |
(三) 华明镇和大邱庄镇小城镇建设案例研究 |
三、 天津模式的微观操作:以“三区联动”夯实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产业支撑 |
(一) “三区联动”战略是保证示范小城镇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重要配套政策 |
(二) 天津“三区联动”联动的发展与现状 |
(三) 天津“三区联动”的工作举措 |
四、 天津模式的微观操作:以“三改一化”破除发达城市城乡差别的制度“鸿沟” |
(一) 天津“三改一化”改革的基本情况 |
(二) “三改一化”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制度基础 |
(三) 天津“三改一化”改革的体制保障 |
第四章 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天津启示 |
一、 天津市以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模式的优势分析 |
(一) 天津以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模式的总体评价 |
(二) 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模式是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的重要路径选择 |
(三) 天津小城镇建设土地制度创新是解决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地从哪里来”难题的重要途径 |
(四) 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促进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制度创新 |
(五) “三改一化”是发达城市周边农村“人的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保障 |
二、 天津模式对其他发达城市推进周边农村城镇化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
(一) 天津模式的成功实践,证明在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建设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形式 |
(二) 国家城镇化政策的变迁,决定积极发展小城镇是发达城市推进周边农村城镇化的重要取向 |
(三) 小城镇的发展地位和现状,决定积极发展小城镇是发达城市推进周边农村城镇化的重要选择 |
(四) 天津模式对于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
第五章 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基于天津模式的政策建议 |
一、 在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着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
二、 积极探索发达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 |
三、 保障发达城市周边村镇农民的宅基地物权 |
四、 让发达城市周边村镇农民充分享有土地权利 |
五、 科学调整发达城市政府在土地非农化过程中的政治收益和政治成本 |
六、 促进城镇化进程中发达城市政府治理转型 |
(一) 转变发达城市政府行为,和谐推进城镇化进程 |
(二) 协同式治理:促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发达城市政府治理转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地利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数据来源 |
1.4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河南省农村城市化的特点、城市化水平及其相关分析 |
2.1 河南省概况 |
2.1.1 自然资源条件 |
2.1.2 社会经济条件 |
2.2 河南省农村城市化的特点 |
2.3 河南农村城市化历史演变 |
2.3.1 城市化速度加快 |
2.3.2 城市化的动力主要是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 |
2.4 河南省城市化水平与现状 |
2.4.1 河南省农村城市化发展现状分析 |
2.4.2 河南省农村城市化的空间差异特点 |
2.4.3 河南省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
2.5 河南农村城市化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 |
2.5.1 城镇建设用地不断增大 |
2.5.2 城市化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影响 |
2.5.3 河南农村城市化的主导因子变化趋势 |
3 城市化与农地保护的相互关联性机理 |
3.1 河南农村城市化与农地总量变化的关联 |
3.1.1 河南农村城市化的综合评价 |
3.1.2 河南省农用地总量的变化规律 |
3.2 河南农村城市化与农地结构变化的关联分析 |
3.2.1 河南农用地结构变化的特点 |
3.2.2 农地结构变化引起的耕地面积减少特征 |
3.2.3 河南城市化水平与耕地面积减少的关系 |
3.2.4 农村城市化与农地结构变化的相关分析 |
3.3 河南农村城市化与农地保护水平的关联 |
3.3.1 河南农地保护水平综合评价 |
3.3.2 农村城市化与农地保护的辩证关系 |
3.3.3 农地保护对农村城市化的影响 |
4 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利用趋势、成因及其后果 |
4.1 河南省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利用条件分析 |
4.1.1 河南省农地利用的自然条件分析 |
4.1.2 河南省农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条件分析 |
4.2 河南省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利用分析 |
4.2.1 农地利用效益分析 |
4.2.2 河南省农用地空间差异 |
4.3 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农地利用的区域差异 |
4.3.2 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利用变化问题 |
4.4 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地利用变化的后果 |
4.4.1 河南省农地利用变化及其问题的经济后果 |
4.4.2 河南省农地利用变化及各种问题的社会性后果 |
4.4.3 河南省农地利用变化及其问题的生态环境后果 |
4.4.4 影响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 |
5 城乡协调、生态和谐的农地保护模式 |
5.1 城乡关系及其优化 |
5.1.1 农村城市化带动下的土地利用变革 |
5.1.2 城乡关系优化与农地保护 |
5.1.3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总体思路 |
5.2 建立城乡协调、生态融合的农地保护模式 |
5.2.1 农地保护的意义及其目前面临的困难 |
5.2.2 当前农地保护面临的几个误区 |
5.2.3 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协调、生态融合的农地保护模式 |
5.3 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对农地保护对策的建议 |
5.3.1 重新定位省域内城镇功能、完善城市体系 |
5.3.2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地比较利益 |
5.3.3 加强农地管理和监督体制建设 |
5.3.4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
5.3.5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业由弱质产业转变为强质产业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及行使基本理论的厘清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基本理论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概念重释 |
二、我国土地管理权的历史演进分析 |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正当性解释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基本理论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类型 |
二、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主体 |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失灵及诊断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失灵 |
一、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擅自变更农用地用途管制 |
二、地方政府违反土地开发许可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擅自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管制 |
四、土地征收权行使带来的资源非优化配置与社会纠纷 |
第二节 学界对失灵的诊断与处方 |
一、单一的公法方式 |
二、单一的私法方式 |
三、折中方式 |
第三节 对学界诊断与处方的反思 |
一、单一公法方式不能根本上解决失灵现象 |
二、单一私法方式不具有可行性 |
三、折中方式的可取性与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的转变:由公法迈向公私法合作 |
第一节 公私法基本理论 |
一、公私法二元区分制度的产生和确立 |
二、公私法二元区分的基本标准 |
三、对公私法二元区分的反思与超越 |
四、正确对待公私法关系的现代境遇——对立与合作 |
第二节 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域外经验考究:公私法合作 |
一、英美法系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 |
二、大陆法系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 |
三、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诉求与趋势 |
一、单一的方式被实践证明不可取 |
二、公私法合作顺应土地管理权市场化方向改革的内在诉求 |
三、公私法合作符合现代社会行政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 |
第一节 土地规划权行使方式 |
一、容积率指标的行政计划配置 |
二、容积率指标的市场化交易 |
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权行使方式 |
一、土地开发权限制 |
二、土地开发权交易 |
第三节 土地开发许可权行使方式 |
一、用地指标的行政计划配置 |
二、用地指标的市场化交易:“地票”交易模式 |
第四节 土地征收权行使方式 |
一、土地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 |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市场化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性质 |
二、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调整 |
三、容积率指标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 |
第二节 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为何需要确立中国特色土地开发权 |
二、土地开发权与土地发展权的区别及法律意义 |
三、土地开发权的法律性质定位 |
四、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调整 |
第三节 “地票”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地票”交易的法律性质 |
二、“地票”交易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 |
三、“地票”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 |
第四节 土地征收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简介 |
(10)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导言 |
一 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
二 国内的研究概况 |
(一) 关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问题的研究 |
(二)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问题研究待解决的问题 |
三 本文的基本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基本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部分 城市化概念及我国城市化历史进程 |
一 城市化概念的界定 |
二 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
(一) 控制农村城市化阶段 |
(二) 控制大城市规模、积极促进小城镇发展阶段 |
(三) 中国特色城镇化阶段 |
第三部分 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户籍制度问题 |
一 户籍制度现状及问题 |
(一) 二元户籍制度 |
(二) 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我国城市化进程 |
二 影响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层次约束 |
(一) 流动人口进城的社会经济风险问题 |
(二) 城乡结构的调整问题 |
(三)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性问题 |
三 改革户籍制度,推进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 |
(一) 推进户籍与社会福利待遇相分离 |
(二) 改革城乡教育制度 |
(三) 实行无差别的就业政策 |
(四) 建立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 |
第四部分 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 |
一 农村土地问题现状及问题 |
(一) 土地制度改革面临新的环境 |
(二)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明确 |
(三) 现行征地制度广受争议 |
(四) 失地农民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
二 改革土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 |
(一) 强化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
(二) 明确土地产权 |
(三) 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
(四) 健全失地农民的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 |
第五部分 我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
一 环境问题现状 |
(一) 农业生产中的各类污染 |
(二)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造成的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 |
(三) 乡镇企业和乡镇养殖业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 |
(四) 因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
二 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 |
(一) 加强监督管理 |
(二) 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缩短城乡差距 |
(三)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
(四) 发展生态农业 |
结语 |
一 几点思考 |
二 有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浅析土地开发整理与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论文参考文献)
- [1]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D]. 王江波. 深圳大学, 2020(11)
- [2]城市更新中政企利益平衡的机制研究 ——以深圳市龙华区为例[D]. 韩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3]基于村民视角的郑州城中村改造后评价研究[D]. 王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城乡结合部分类治理研究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D]. 陆传英. 北京林业大学, 2017(04)
- [5]时空修复语境下的乡村住区更新机制与对策研究 ——以山东省堽城镇为例[D]. 曹炎. 南京大学, 2016(05)
- [6]鲤城区延陵社区的城市化模式研究[D]. 戴自强.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8)
- [7]发达城市周边农村城镇化路径选择 ——天津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实践启示[D]. 梅顺达. 吉林大学, 2014(03)
- [8]河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地利用问题研究[D]. 王静静. 河南理工大学, 2014(03)
- [9]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D]. 张先贵. 南京大学, 2014(05)
- [10]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问题与对策研究[D]. 康秀丽. 齐鲁工业大学,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