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工伤事故?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工伤事故?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论文文献综述)

卢彩萍[1](2021)在《论事实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文中认为

揭瑛冰[2](2018)在《充权理论视角下的搬运工权益保护研究 ——以广州市J物流园为例》文中指出搬运工是指物流园内从事装卸、搬运货物的工人,他们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得报酬,他们的工作方式多为散工、零时工,工作强度高、工作时间超标并且难以实现自己休假权益。这种高危险的工作工伤事故频发,其工伤保险却难以保障,企业拖欠、克扣工资情况也时有发生,他们是城市生活工作的弱势群体。社会工作的宗旨在于助人自助,同时满足和重视不同群体和个人的需求,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同时改善生活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权理论是社会工作领域中的一种优势视角理论模式,它的工作方式侧重于激发案主的潜能和增强案主的自救能力契合了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针对搬运工群体权益受损的情况,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充权的理论指导下,通过社会工作机构开展介入服务,充分凸显社会工作保障搬运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等研究方法展开论文的陈述,通过笔者所在的L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务经验为依据,再以J物流园中搬运工个案情况分析搬运工权益保护问题。本论文的目标侧重点在于通过社会工作理论的“充权理论”为依据用以解决和分析目前搬运工权益保护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通过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的实务方法开展介入服务,并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社工专业的和治疗和救助,最后从社会工作的介入效果进行评估,从而分析社会工作介入搬运工权益保护的成效和缺陷,并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路径和策略。

庞季俐[3](2017)在《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背景下,“共享经济”以势不可挡之势渗透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在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改变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工伤权益保障就是伴随共享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成为当前理论和现实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本文聚焦依托共享平台提供道路运输或物流辅助服务的从业人员,通过对人员、车辆、地域环境风险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发现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面临较高的工伤风险。由于共享经济区别于传统且不稳定的用工形式,进一步升级了这类人员的工伤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共享经济的用工形式没有进行制度化规范,国内外对于共享经济从业人员与共享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也存在争议,且在新业态下从业人员的用工形式呈现多样化,因而,企业普遍未与劳动者建立传统意义的劳动关系,共享经济从业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体系,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风险得不到合理分散。按照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的特点,本文剖析了当前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创新点、难点,对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上海市非全日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上海市家政综合险等政策开展比较研究,为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新思路。根据共享经济高危行业相关特点,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借鉴相关经验,本文提出,不拘泥于劳动关系认定,先行将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对参保对象确认机制、工伤保险计费方式、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并在事故预防机制、制度实施保障等方面明晰了政府、用人单位等各方的职责。

张丹[4](2016)在《农民工的工伤与赔偿 ——基于重庆市建筑业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由于他们的知识技能有限,往往在城市中从事较为基层或危险的工作。建筑业对于基层作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相对较低,使得大量农民工进入该行业。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基层作业的主体,往往也承担了这个行业的工伤风险。建筑业农民工作为一种临时工,在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就会面临复杂的工伤赔偿问题。事实上,许多的建筑业农民工在受伤之后都因为各种情况而面临索赔困境。建筑业农民工是如何索取工伤赔偿的,他们在索赔过程中会遭遇困难的情况,他们选择获取赔偿的途径以及相关的影响因素等情况都有待于深入研究本文基于对重庆市的21位建筑业受伤农民工的调查,通过深入访谈,了解他们的工伤、治疗和赔偿等相关情况。并有以下发现:第一,建筑业由于安全管理的疏忽、安全措施的缺乏以及建筑业农民工自身的安全意识和经验不足,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事故频发。第二,建筑业农民工与建筑方缺乏正规的劳动合同,且没有相应的工伤保险,使得受伤农民工在工伤赔偿的过程中遭遇治疗困难和赔偿缺乏标准等问题。第三,不同程度的工伤以及双方的人情关系、能否获得有效帮助、是否有工伤保险等情况都使得工伤赔偿有不同的特点。第四,建筑业农民工受伤的严重程度、选择的索赔途径、在赔偿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和帮助情况、他们的性格特点、对于赔偿问题的认识、所处的谈判地位以及建筑方的规模大小和资金情况等都影响着建筑业农民工获取最终的赔偿。为此,本文的政策建议在于:第一,国家和企业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管理在立法和监督上的力度。第二,针对建筑工地上具体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避开危险的经验要开展相应的教育和培训。第三,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赔偿问题,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建筑方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并落实建筑方为农民工购买相应保险的情况。第四,进一步规范私了协商赔偿的标准,解决因工致残农民工的长期保障问题以及对因工致亡的赔偿“怪现象”进行管理,以此来保障建筑业受伤农民工获得合法合理的赔偿。

李洁[5](2015)在《二倍工资条款研究》文中认为二倍工资条款,是根据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即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充分等,由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所独创的一个条款。二倍工资条款的具体内容首次出现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在随后生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更为细致有明确规定。二倍工资条款的立法初衷是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消灭事实劳动关系,通过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使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得明晰,从而实现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形成双方融洽稳定的劳动关系。然而二倍工资条款尽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还存在很多问题。尽管相关数据表明我国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明显提高,但是在劳动合同内容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同时,出现了利用二倍工资条款进行恶意诉讼的现象,为法院带来诉累。本文对二倍工资条款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从用人单位角度出发,笔者希望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进行修改,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加大对用人单位故意签订欠缺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处罚力度,从而达到杜绝用人单位为应对二倍工资条款而签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规范用工和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规章,从而提高对劳动者进行恶意诉讼活动的应对能力。其他行政机关角度,笔者建议应该加快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同时赋予劳动仲裁机构一定的取证权利,以配合二倍工资条款的有效实施。另外,虽然《劳动合同法》立法原意本就是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一种倾斜性的保护,但是这种倾斜性也需要把握一定的度,因为过度的保护劳动者权益,可能就意味着对用人单位不公平。笔者希望对二倍工资支付金额的上限作出限制,从而为小微型企业寻求空间。在司法上,笔者建议最高法院能够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二倍工资条款中模糊、抽象的概念能有统一的规定,以便统一裁判尺度,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同时,加强对劳动争议事实部分的认定,减少职场碰瓷现象的发生。

张中平[6](2015)在《政府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讨》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中的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最主要的贡献者是建筑行业中勤勤恳恳工作着的农民工,但是建筑行业属于高危工作的行业,安全事故突发率高,一方面,农民工本身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另一方面,用工单位社会责任感不强,政府缺乏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所以这一问题急需解决。

张玉杰[7](2014)在《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大批涌向城市中打工谋生,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快速增长的新能量。但是由于自身技能和素质的限制,缺少必需的劳保措施,在一些风险高且频发职业病的行业中,尤其建筑行业中工作处于弱势,又成为受职业灾害的主要群体。山西省的高风险行业,例如建筑业,劳动力需求量大,从事建筑工作的劳动力中80%是农民工,行业风险高、事故多,对农民工来说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关系到其生命安全是否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是其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频繁发生的工伤事故和大规模的职业病产生了大量劳资纠纷,这就说明山西省政府面临的迫切问题就是怎样让农民工群体更好更快的享有工伤保险权益,如何完善山西省新时期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研究的。本文首先介绍了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然后对农民工、工伤和工伤保险等核心概念进行了简明界定,阐述了人权理论和社会公平理论等基础理论作为论文的理论支撑,对山西省建筑行业工地事故多发,农民工工伤保险起步晚的现状进行了初步介绍。正文部分通过对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发展概况和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了山西省新时期强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必要性。对山西省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事故和劳资纠纷层出不穷的工伤保险现状进行调查问卷,总结出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中面临的问题,比如:参保率低、保障意识薄弱等。通过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归纳出原因:二元制的户籍制度是根本原因,立法层面的原因,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完善也造成企业管理的漏洞,此外加上农民工自身的素质和意识也限制了新时期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为有效快速的解决上述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困局,总结提出主要三方面的对策:政府部门逐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理论的导向作用,改革现行体制,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制度的实施,规范企业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企业应加强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责任意识,转变唯利是图的营业观念,有利于降低双方利益冲突,减少劳资纠纷的产生。农民工自身维护工伤保险权利的意识也应加强,可通过文化素质和技能的培训、法制教育、职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等途径来完成。提出的这些想法和建议旨在推进山西省建筑行业中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以期对我国其它地方在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过程方面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李大君[8](2014)在《“高薪”下的艰辛——建筑工人生存状态调查》文中研究表明平均每年能够在建筑工地打工155天,基本上没有周末与法定节假日;劳动合同签订率平均只有17.4%,社会保险覆盖率极低;9成工人以工地打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高达55.5%的家庭一年下来没有结余;工会组织在工人劳动保障维权方面很少有作为,"工伤拒赔"成为常态……来自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的调研报告,以详实的数据和深入的分析呈现出建筑工人最真实的生活状况。褪去被误读的"高薪"光环,真实带来的震撼如此强烈。新形势下,建筑工人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唐庆会[9](2013)在《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相互关系极其复杂,法律变化对经济体系运行可以产生诸多方面的影响。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法律,从经济学角度审视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和立法功能,通过实践检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果,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有可操作性,这对于进一步实现劳动合同法的经济价值和经济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劳动合同法制定的价值目标与现实意义进行了经济学理论论述,进而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履行、效力等几方面进一步进行经济学分析。同时也对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并提出具体建议,以使立法者设计出更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进而达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社会经济发展大环境、提高经济发展效益,最终实现促进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第1章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分析的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次对国内外学术界关于法经济学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分析了国内外对于劳动合同法经济分析的研究现状;最后提出了论文的研究内容、逻辑框架和研究方法及试图实现的创新。第2章对劳动合同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了交易成本理论、博弈论、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成本收益理论、激励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第3章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实施现状进行梳理、分析。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维护劳动者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率,平衡劳资双方关系的确起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期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力图通过经济学分析的角度探讨完善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具体法律规定。同时指出,目前除了应该进一步加强制度规制以外,政府还应当利用调控手段发挥其监管作用,进而使得劳动关系协调发展。第4章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进行经济学分析。主要从立法宗旨和立法功能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对比分析指出:劳动合同法立法追求效益和追求公平其实代表着劳资双方不同的利益需求。企业力求法律制度能尽可能保护其利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劳动者则希望法律制度能从保护劳动者利益出发,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然而立法者应如何取舍,既取决于劳资双方对立法的影响力又取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所立志于解决的社会问题。从我国现实来看,劳资双方力量不平衡、不对等,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一直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追求社会公正以促使劳动关系达到平衡成为劳动合同立法的必然选择。第5章对劳动合同履行、效力及违法责任进行经济学分析。具体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法律效力、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诉求权利的成本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理论分析。第6章对国外劳动合同法的经验与借鉴进行研究。具体包括国外劳动关系中规章制度的民主确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劳动合同形式强制、典型劳动关系的规范几个方面的论述。文章指出,被冠以“资方”的学者们往往关注的是国外劳动法管制松散的潮流,却忽略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及法治资源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而且还忽略了国外的再管制思想。所以应该从公司、合同两个层面加强传统劳动法对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具体问题的回应。关于此问题相反的论述,那些代表“劳方”立场学者们的观点仍然缺乏说服力。这些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研究及立法无法回避。第7章提出了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对策建议。在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理论与实践分析的基础上,为实现这一法律的经济价值和立法目标,具体阐述了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对策建议: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战略调整;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社会应该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就业机会。

胡茜[10](2013)在《舒某与华康公司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劳动者由于工伤引发的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成为了民事审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工伤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并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形下,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保障尤为重要。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进行了强化,但事实劳动关系在审理争议案件时仍然很难认定。本案中,有证据支撑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构成工伤损害赔偿的重要事实依据,而工伤损害赔偿的雇方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是确定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法律界定范围上的模糊性,受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条件及依据也差生较大的分歧,在本案中雇方是否应承担全责也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之一。本案亦涉及到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问题,即涉案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经过协商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补偿的问题已签署的协议,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大部分受伤的劳动者都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一方面,可以避免双方就此事过多纠缠;另一方面,在双方都自愿签订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能较快拿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在劳动者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获得的赔偿很可能低于法定的赔偿数额。对于这种私了工伤协议性质及其效力范围究竟应当如何界定。依结合民法中的《合同法》和《劳动法》做具体分析。针对上述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为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处理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针对现实案例,有必要澄清法律认识上的误区,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方法,以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和改善劳动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二、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论文提纲范文)

(2)充权理论视角下的搬运工权益保护研究 ——以广州市J物流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1.1 研究缘起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1.2.1 搬运工的定义
        1.2.2 搬运工的权益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述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3.3 研究现状评述
    1.4 论文采用的研究设计
        1.4.1 理论依据
        1.4.2 研究方法
        1.4.3 技术路线
    1.5 主要创新点
二、搬运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
    2.1 搬运工权益保护受损的情况分析
        2.1.1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够理想
        2.1.2 搬运工工作强度和时间超标
        2.1.3 搬运工的休假权益难以实现
        2.1.4 搬运工的工伤保险无法保障
        2.1.5 搬运工的工资被拖欠和克扣
    2.2 搬运工权益保护受损的原因分析
        2.2.1 搬运工的自身能力缺乏
        2.2.2 企业组织自身职能缺位
        2.2.3 行政组织维权力量不足
        2.2.4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2.3 搬运工常用的自我保护维权途径分析
    2.4 社会工作介入搬运工维权的途径分析
        2.4.1 法律法规制度凸显搬运工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2.4.2 各类组织担任搬运工权益保护角色的可能性
        2.4.3 社会工作方法提供搬运工权益保护的科学性
三、充权理论视角下维护搬运工权益的可行性和局限性
    3.1 充权理论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研究的可行性
        3.1.1 充权理论在社会工作理论中具有的优势性
        3.1.2 搬运工自我维权为充权的实现奠定的基础
        3.1.3 搬运工充权意识的提升是实现充权的途径
    3.2 充权理论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研究的局限性
        3.2.1 社工介入搬运工权益保护缺乏实务经验
        3.2.2 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服务的缺失
        3.2.3 社会工作机构介入服务过程专业化不足
        3.2.4 搬运工参与服务缺失导致权益保护受损
        3.2.5 社会工作缺乏一定认可度和规范化设计
四、充权理论视角下搬运工权益保护的社会工作介入
    4.1 介入的目标和原则
    4.2 服务实施准备工作
        4.2.1 社区针对搬运工维权开设的服务点
        4.2.2 社会工作者与搬运工建立信任关系
        4.2.3 社会工作者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互动
    4.3 搬运工自身个人层面的充权
        4.3.1 社会工作者为搬运工提供紧急援助
        4.3.2 搬运工ZMM的个案评估
        4.3.3 搬运工ZMM的情绪疏导
        4.3.4 搬运工ZMM的支持网络
        4.3.5 搬运工ZMM的工伤处理
        4.3.6 搬运工ZMM的个案总结
    4.4 搬运工所在社区层面的充权
        4.4.1 社工开设维权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
        4.4.2 社区开展免费的知识技能提升培训
        4.4.3 丰富搬运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娱乐
五、结论与反思
    5.1 充权在搬运工权益保护过程的实施效果
    5.2 充权在搬运工权益保护过程的实施权限
    5.3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5.3.1 本文创新
        5.3.2 本文不足
参考文献
致谢

(3)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对象的界定
        一、共享经济从业人员范围的界定
        二、高危行业范围界定
    第三节 研究综述
        一、关于工伤保险扩大覆盖面的研究综述
        二、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研究综述
        三、关于建立适应共享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综述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点
        一、参保群体的创新
        二、制度设计的创新
第二章 共享经济高危行业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的理论阐析
    第一节 工伤保险制度及其化解风险原理
        一、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属性
        二、工伤保险的制度安排
        三、工伤保险化解风险的原理
    第二节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一、保险范围的交集和差异
        二、保费的计算与缴纳
        三、理赔标准上的不同
        四、理赔纠纷的法律救济方式对比
    第三节 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理论依据
        一、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风险特征
        二、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险的核心理念
        三、工伤保险宗旨是抵御和分散工伤风险
第三章 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存在工伤风险的现状
    第一节 共享经济高危行业的工伤风险
        一、共享经济的用工形式
        二、共享经济高危行业种类及工伤风险
        三、共享经济高危行业工伤事故理赔与风险隐患
    第二节 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无法纳入工伤保险的原因分析
        一、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不明晰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政策缺失
        三、政府管理力度滞后于共享经济发展水平
    第三节 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障碍
        一、纳保范围确定难
        二、劳动关系认定难
        三、雇主单位落实难
        四、缴费基数确定难
        五、工伤事故认定难
第四章 非职工人群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
    第一节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经验借鉴
        一、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制度的缘起
        二、制度安排与创新
        三、制度实施中的难点
        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政策的经验借鉴
    第二节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经验借鉴
        一、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经验借鉴
        二、上海市非全日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经验借鉴
        三、上海市家政综合险的经验借鉴
    第三节 各类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比较
    第四节 非劳动关系就业人员工伤理赔方法的启示
        一、简化劳动关系确认机制
        二、优先缴纳工伤保险
        三、制定合理的缴费标准
        四、优化工伤认定方法
        五、强调监督管理
第五章 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制度设计
    第一节 符合共享经济高危行业特点的纳保办法
        一、参保对象及用工单位确认机制
        二、工伤保险费率机制
        三、创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四、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第二节 完善事故预防机制
        一、企业内部建立工伤事故预防机制
        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第三节 落实制度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严肃查处漏保骗保行为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4)农民工的工伤与赔偿 ——基于重庆市建筑业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选题依据
    1.2 文献综述
        1.2.1 农民工工伤风险的相关研究
        1.2.2 农民工权益与维权的相关研究
        1.2.3 农民工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相关研究
        1.2.4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研究
        1.2.5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相关研究
        1.2.6 文献评述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1.3.1 研究目标
        1.3.2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4.1 研究方法
        1.4.2 研究技术路线
    1.5 论文结构
    1.6 可能的创新性与不足
2 建筑业的工伤风险及赔偿标准
    2.1 建筑业的工伤风险
    2.2 建筑业的安全管理
    2.3 建筑业的用工形式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2.4 国家的相关规定与工伤赔偿的计算
        2.4.1 国家对建筑业购买相关保险的规定
        2.4.2 工伤赔偿的计算
3 重庆市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案例
    3.1 本文的数据来源及调查内容
        3.1.1 数据来源及调查对象
        3.1.2 调查地点的选取及原因
        3.1.3 调查的基本内容
    3.2 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统计
        3.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3.2.2 基本特征的统计与分析
    3.3 相关案例
        3.3.1 建筑业农民工受轻伤的案例
        3.3.2 建筑业农民工受重伤的案例
        3.3.3 建筑业农民工因工致残的案例
        3.3.4 建筑业农民工因工致亡的案例
    3.4 本章小结
4 重庆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与赔偿的综合分析
    4.1 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现状及原因
        4.1.1 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现状
        4.1.2 建筑业工伤事故频发的原因
    4.2 建筑业农民工受伤后的处理方式和得到照料情况
        4.2.1 农民工受工伤后的处理方式
        4.2.2 农民工受伤后得到照料的情况
        4.2.3 农民工与建筑方在治疗期间的关系情况
    4.3 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赔偿
        4.3.1 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赔偿现状
        4.3.2 建筑业农民工索取工伤赔偿的方式
        4.3.3 建筑业农民工获取赔偿信息的情况
        4.3.4 影响农民工工伤赔偿的因素
        4.3.5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赔偿的问题及原因
    4.4 本章小结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5.2 政策建议
        5.2.1 有关建筑业安全事故的建议
        5.2.2 有关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赔偿的建议
    5.3 相关探讨
    5.4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附录一 调查实施方案
附录二 访谈对象一览表
致谢

(5)二倍工资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二倍工资条款的产生过程及立法目的
二、 二倍工资条款实施状况
    (一) 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 其他机构对劳动者权利保护不足
    (三) 法律存在漏洞导致司法中同案不同判
三、 二倍工资条款的完善措施
    (一) 加强劳动者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二) 增强对用人单位管理
    (三) 提高其他机构对劳动者保护力度
    (四) 统一司法解释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7)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2 选题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文献综述
        1.3.2 国内文献综述
        1.3.3 综述总结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1.4.3 本文创新之处
第2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基础理论分析
    2.1 核心概念界定
        2.1.1 农民工
        2.1.2 工伤
        2.1.3 工伤保险
        2.1.4 农民工工伤保险
    2.2 基础理论
        2.2.1 人权理论
        2.2.2 社会公平理论
        2.2.3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2.3 小结
第3章 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3.1 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
        3.1.1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
        3.1.2 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概况
    3.2 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现状
        3.2.1 山西省农民工生活环境现状
        3.2.2 山西省农民工工作环境现状
    3.3 新时期强化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必要性
        3.3.1 维护山西省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需要
        3.3.2 解决山西省“三农”问题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
        3.3.3 促进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3.3.4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3.4 小结
第4章 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4.1 问卷调查的说明
        4.1.1 调查问卷设计及发放和回收
        4.1.2 调查对象分析
        4.1.3 调查问卷的信度与效度
    4.2 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作状况特征
        4.2.1 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
        4.2.2 严重缺乏职业和技能培训
        4.2.3 职业病多发
        4.2.4 安全防护措施和工具的缺失
    4.3 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
        4.3.1 参保意愿较强,但参保率低
        4.3.2 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程序复杂
        4.3.3 制度建设滞后,资金筹措困难
        4.3.4 工伤保险基金的转移和接续机制缺失
        4.3.5 农民工阶层的工伤保障意识淡薄
        4.3.6 政府职责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4.3.7 启示
    4.4 小结
第5章 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原因分析
    5.1 立法层面原因分析
    5.2 山西省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5.2.1 山西省政府对工伤保险制度执行监督不力
        5.2.2 不敢曝光,不敢接受舆论的监督
    5.3 户籍制度的缺失
    5.4 组织职能及法律援助职能不到位
    5.5 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
    5.6 农民工自身素质问题
    5.7 小结
第6章 完善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对策
    6.1 完善相关立法
        6.1.1 加快立法步伐,构建统一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法律体系
        6.1.2 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
    6.2 完善山西省政府部门管理机制
        6.2.1 改革现行的二元户籍制
        6.2.2 协调好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与劳动就业政策之间的关系
        6.2.3 加强山西省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的监管
    6.3 加强山西省企业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责任意识
        6.3.1 企业责任具有法律强制性
        6.3.2 企业在农民工工伤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
    6.4 提高山西省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权利意识
        6.4.1 加强农民工文化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6.4.2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
        6.4.3 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6.5 小结
结论与展望
    1. 结论
    2. 展望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成果

(8)“高薪”下的艰辛——建筑工人生存状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一、建筑工人的个人与家庭基本状况
    1. 四川、河南、重庆、湖北、陕西、河北是建筑工人的主要输出大省。
    2. 建筑工地仍以男性工人为主, 女工仅占6.7%。
    3. 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出生的建筑工人是当今建筑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
    4. 建筑工人总体受教育水平不高。
    5. 建筑工人的做工方式仍以做天工为主 (即计时工资) 。
    6. 近一半的建筑工人就业年限不足5年。
    7. 近九成的建筑工人以工地打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8. 子女教育费用、衣食住开支费用和人情往来费用位列建筑工人生活费用支出前三甲。
二、建筑工人的劳动待遇
    1. 劳动合同难兑现, 霸王合同碍维权。
    2. 短工现象明显, 工人打工时间仅为半年。
    3. 在媒体误读下, 工人工资“被增长”。
    4. 没有周末与假日, 奖金分红更别想。
    5. 自信吃得苦中苦, 谁料维权难上难。
    6. 社会保险覆盖率低, 工地成为法律空地。
三、建筑工人的工地生活状况
四、建筑工人的工会组织状况
五、地产资本的不同性质所引发的劳动待遇的差异
六、发现与建议
链接一建筑业农民工入会难亟待解决
    建筑工人维权困境:现有方式难奏效
    建筑工人的“希望”:维权排除法的最后选择
    建筑工人难圆的工会梦
        加入企业工会:无劳动合同失败
        加入自上而下的企业工会:没用!
        在劳务输出地组建基层工会:过完年就散了
        在劳务输入地建基层行业工会陷入“死循环”
    建筑工人入会难亟待解决
链接二调研说明

(9)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意义
        1.1.1 理论意义
        1.1.2 实践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主要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主要创新和不足
        1.4.1 主要创新
        1.4.2 存在的不足
第2章 劳动合同法经济学分析的理论基础
    2.1 交易成本理论
    2.2 博弈论
    2.3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
    2.4 成本收益理论
    2.5 激励理论
    2.6 信息不对称理论
第3章 我国劳动合同法制定、实施现状分析
    3.1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
        3.1.1 立法背景
        3.1.2 劳动合同法的特征
        3.1.3 存在的争议及其原因
    3.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3.2.1 各类企业面临的挑战和博弈
        3.2.2 劳动者的反应及面临的状况
        3.2.3 政府的对策——法律监管部门的行动策略
第4章 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经济学分析
    4.1 立法宗旨
        4.1.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成本分析
        4.1.2 劳动合同法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4.1.3 在博弈中实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2 立法功能
        4.2.1 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经济分析
        4.2.2 倾斜性保护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第5章 劳动合同履行、效力及违法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5.1 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的经济学分析
        5.1.1 劳动合同订立的经济学分析
        5.1.2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学分析
    5.2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经济学分析
    5.3 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5.3.1 用工单位违法成本——收益分析
        5.3.2 用工单位违法的博弈分析
    5.4 劳动者诉求权利的成本分析
        5.4.1 财力成本
        5.4.2 精神和时间成本
        5.4.3 法律成本
第6章 国外劳动合同法的实践经验与借鉴
    6.1 规制的民主参与及借鉴
    6.2 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制实践与借鉴
    6.3 劳动合同形式的强制性规定
    6.4 非典型劳动关系的规范
第7章 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对策建议
    7.1 提高劳动者素质制度的安排
        7.1.1 提高劳动者技能教育
        7.1.2 提高劳动者法律素质
    7.2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7.2.1 完善失业救济制度
        7.2.2 就业服务
    7.3 推动企业战略调整
    7.4 强化政府监管
    7.5 政府、社会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就业机会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
致谢

(10)舒某与华康公司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目的
    1.2 实践意义
第2章 基本案情
    2.1 案情介绍
    2.2 裁决理由及结果
第3章 案件的争议焦点
    3.1 劳动者未能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应否获得赔偿
    3.2 劳动者因自身过错所致身体伤害应否获得工伤赔偿
    3.3 赔偿协议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可否再次提起诉讼
第4章 对本案争议焦点的评析
    4.1 涉及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界定
        4.1.1 工伤的定义及范围
        4.1.2 工伤赔偿的构成要件
        4.1.3 本案所涉法律的现状
    4.2 有证据支撑的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工伤赔偿范围之要件
    4.3 雇主无过错责任原则应予坚持
    4.4 再诉问题应结合个案之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4.4.1 工伤赔偿协议
        4.4.2 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
        4.4.3 签定工伤协议后的再次维权的性质判断基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四、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论文参考文献)

  • [1]论事实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D]. 卢彩萍. 南昌大学, 2021
  • [2]充权理论视角下的搬运工权益保护研究 ——以广州市J物流园为例[D]. 揭瑛冰. 广州大学, 2018(01)
  • [3]共享经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D]. 庞季俐.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 [4]农民工的工伤与赔偿 ——基于重庆市建筑业的案例分析[D]. 张丹. 南京农业大学, 2016(04)
  • [5]二倍工资条款研究[D]. 李洁. 吉林大学, 2015(08)
  • [6]政府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 张中平. 科技视界, 2015(02)
  • [7]山西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D]. 张玉杰. 山西财经大学, 2014(08)
  • [8]“高薪”下的艰辛——建筑工人生存状态调查[J]. 李大君. 建筑, 2014(04)
  • [9]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D]. 唐庆会. 吉林大学, 2013(05)
  • [10]舒某与华康公司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D]. 胡茜. 湖南大学, 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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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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