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铅矿砂放射性超标引发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敬茹[1](2021)在《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中心的现代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越发明朗,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增多。物流作为打破地域界限的有效手段,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综合配套能力和社会化服务程度,物流产业的发展水平也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中俄两国互为最大邻国,在许多领域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对中俄物流产业合作进行研究,符合双边经济发展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围绕中俄物流产业合作,首先剖析两国物流产业合作的现实基础,着重研究中俄货物运输和以口岸城市为代表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紧接着对中俄物流产业合作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预判,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建议,最后展望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未来前景,关注合作发展新动态。
王月英[2](2020)在《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评价与转型模式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叠加期,加快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我国目前已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源型城市的转型问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但是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保任务艰巨,城乡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存在短板。陕西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富集区,煤、石油、天然气的保有储量以及目前的开采能力都位居全国前列。同时,陕西省的资源型城市生态条件极其脆弱,水资源也严重缺乏,生态承载是更大的命题,所面临的转型问题非常典型,在西部地区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此,在双循环的发展模式与“一带一路”新格局之下,以陕西省资源型城市为研究对象,深刻认识资源型城市的现状发展特征和新时期发展要求,对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和转型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尤为重要,对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引导意义。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展开。首先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再认识的基础上,分析了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内部条件和影响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外界力量,构建了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对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进行关键指标识别和资源贡献程度识别后,确定了48个资源型城市(县、区)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陕西省资源型城市的现状特征和转型中存在问题。基于此,构建了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系统,并综合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层次分析法、均方差决策分析法等对陕西省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进行了评价和预警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运用“三维结构”方式对资源型城市进行了综合分类;构建了资源型城市转型总体模式的理论分析模型,对转型模式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并提出不同类型城市的转型模式选择和调控引导。最终形成以下研究结论:(1)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应建立新时期的资源型城市转型预警系统并进行预警判断。资源型城市转型是指构成资源型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各个子系统多方面发生的系统性变革。不仅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也涉及到经济结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以及社会体制的重大突破,还包括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的一系列转变过程。对于资源型城市而言,资源型城市的“结构性危机”并非突然爆发。应当建立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动态监控预警系统,对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进行预警判断,从以往资源枯竭后的被动转型向主动转型、提前转型转变,从而减少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成本,实现平稳转型,健康发展。(2)“内部力量与外界力量相互作用”是促使资源型城市发生转型的根本原因。内部力量是资源型城市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力,包括内部拉动力和系统承受压力;外界力量是由资源型城市系统之外的因素对这个系统的作用力,包括外部推动力和制约力。当压力+制约力〉拉动力+推动力时,资源型城市走向衰退;只有当拉动力+推动力〉压力+制约力时,资源型城市才能实现成功转型。内部拉动力是资源型城市系统内部的源动力,也是转型发展的主要动力,分为:人口竞争力、资源支撑力、经济发展力、环境承载力和社会保障力;外部推动力是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的辅助因素。(3)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与环境承载力的关联最密切,其次是资源支撑力,然后是经济发展力、人口竞争力以及社会保障力。对陕西省48个资源型城市(县、区)的转型能力进行相关分析,得出结论: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与环境承载力的关联最密切,相关系数高达0.912;其次是资源支撑力,相关系数达到0.900;再次是经济发展力,相关系数是0.770;然后是人口竞争力,相关系数是0.477;最后是社会保障力,相关系数是0.456。可以看出,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与环境承载力的关联最密切,其次是资源支撑力;然后是经济发展力、人口竞争力以及社会保障力。同时,从各系统转型能力之间的相关系数可以看出:提升人口竞争力和社会保障力可以有力带动经济发展,而资源支撑力和环境承载力之间互为有力支撑。(4)从转型模式的成本—效益分析来看,在成熟期进行转型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最优时期,在接近衰退期进行转型成本代价最大。选择适宜的转型时机和科学的转型模式,对降低转型成本、实现顺利转型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转型意识越早,转型力度越大,持续时间越短,转型也就容易成功。对同一资源型城市而言,在成熟期开始转型,代价最小;在资源型城市接近衰退时实施转型,代价最大。进入转型的时机不同,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趋势和发展轨迹也呈现很大不同。因此,新时期的资源型城市转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资源枯竭后的被迫转型;而是基于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的主动转型。应该未雨绸缪,在成长期进行提前规避转型,在成熟期进行积极转型,在衰退期进行紧急转型。(5)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总体模式是:以理念转型为指导,以经济转型核心,通过经济转型带动社会转型和环境转型,最终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型。对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能力系统展开分析,发现资源型城市各项转型系统之间存在着相关性;其中经济转型能力与环境转型能力之间相关系数为0.525,经济转型能力与社会转型能力之间相关系数为0.628;而环境转型能力与资源转型能力之间的相关系数高达0.908。因此可以看出,以经济转型为核心,可以更好地带动环境转型和社会转型,并进而通过环境转型带动资源转型,通过社会转型带动人口转型;并最终通过转型系统共同作用于资源型城市,带动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型。因此,提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总体模式为:以理念转型为指导,以经济转型核心,通过经济转型带动社会转型和环境转型,最终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型。其中转换经济发展方式是核心,资源环境保护是必要条件,对资源型城市转型起着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谢贵平[3](2020)在《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挑战与应对》文中认为中国边疆邻国众多、民族多样、文化多元,地缘政治与周边环境复杂。在深度全球化时代,各国利益相互镶嵌,安全互依互保。随着中国全面扩大对外开放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加复杂多元,互为关联,关涉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公共卫生等诸多领域,涵盖地缘、认同、利益与网络等不同安全场域,并融入周边安全、国际安全与人类安全之中。在新形势下,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及其治理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问题与新难题,只有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促进国际与国内相涉行为体之间的协同共治,加强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性治理,才能有利于推进维护总体国家安全。
吴建峰,马培原,王震,王光,闫国平,张占磊[4](2019)在《无人机在口岸放射性远程检测中的应用》文中研究说明目的对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等海关工作人员无法到达又需要布点检测放射性的监管对象,探索网格布点测量新方法。方法采用多旋翼无人机携带放射性检测器,贴近被测物表面,根据面积大小进行网格布点,逐点测量。工作人员通过远程监控单元可实时查看测量过程和测量数据。结果用无人机替代采用手持式仪器检测放射性物质,效率高,测量准确,工作人员远离可能的放射源,避免放射性辐射危害。结论多旋翼无人机协助放射性检测可满足口岸放射性检测需求。
王丽红[5](2019)在《满洲里海关执法内部控制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其行政效能和治理水平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从国际组织涉及贸易便利化排名来看,我国存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排名落后于总排名的情况,须进一步提升海关行政效能。同时,海关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各国政府都很关注海关关员的廉洁自律。满洲里海关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从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满洲里海关在内控机制上存在着不足。完善的理论研究是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保障,对有效预防公共管理领域的贪污腐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比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系统分析等方法,运用最新COSO内部控制理论框架,查找了满洲里海关执法内控机制存在着人力资源流失、风险预判滞后于改革、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内部评估体系僵化、风险管理绩效尚未建立等方面的不足,以及从业务一线实际操作层面,发现内控机制存在未充分利用中俄蒙海关合作成果、对俄罗斯贸易政策带来的风险研判不足等问题。深入分析总结,借鉴国内外海关先进内部控制经验,提出了构建满洲里海关一体化执法内控机制,以及优化环境、留住人才,将风险预判纳入顶层设计,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建立内控评估体系和风险管理绩效体系,将中俄海关“三互”成果纳入内部控制,建立预警机制,研判俄罗斯贸易政策风险等对策,对满洲里海关内控机制进行优化和完善。
孙逊[6](2019)在《我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制度改革研究 ——以消费品安全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制度形成于20世纪八十年代,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法定检验制度根据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出一系列扩大对外开贸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优化。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内外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法定检验,要求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2018年在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整体并入海关,国家新组建市场监管总局,完成了法定检验体制改革。体制改革必然要求制度改革,法定检验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通常认为法定检验制度“重微观轻宏观”、“重检验轻监管”、“重目录轻风险”,最大的问题是阻碍贸易便利化。本文认为现行法定检验制度入世以来经过一系列调整优化后,最大的问题不是贸易便利化,而是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严重缺位。其原因在于,从法定检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法定检验制度单纯定位于促进外贸发展的产业政策,目标是维护贸易秩序、促进产业发展。从消费品安全的视角看,法定检验制度在监管理念、职能定位、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层面存在不适应问题,职能定位侧重于保护产业利益而不是保护公共利益,制度设计层面忽视消费者需求,执行层面不但不是微观,而是不够微观。通过研究美国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和政府管理的实际,本文认为法定检验制度需要调整监管理念,重视消费者需求,从法律法规、技术基础、制度执行三个层面实施改革,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实现监管精准化,通过大范围采信第二方、第三方检验结果调整合格评定实施主体,实现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既便利贸易又维护安全、既节约资源又监管有效,建立一个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新法定检验制度。本文共分五章,绪论说明选题的意义、主要概念界定和涉及理论、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一章研究法定检验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试图找出其制度演进的基本逻辑,为分析法定检验制度存在问题和如何改革提供历史参考;第二章研究归纳法定检验制度的主要特点,特别是入世以来实施的一系列制度改良措施和执行现状,总体上指出其职能发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章从消费品安全角度,详细分析法定检验制度在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具体不足;第四章研究美国对进口消费品的安全监管做法,特别是联系我国政府管理的实际指出其可资借鉴之处和不可套用的做法,为法定检验制度改革提供有效借鉴;第五章根据历史经验和美国的成功做法,结合国情提出法定检验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建议。目前国内对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制度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制度本身,特别缺乏制度在实际执行层面真实运行状况的研究。在法定检验制度的历史方面,缺乏对其形成和发展基本规律的总结归纳。同时对制度入世以来在执行层面一系列从欧美发达国家引进的监管理念和做法的实际效果研究不足。本文重点在上述这些方面进行了研究。本文认为从其形成和发展历史来看,法定检验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外贸发展的产业政策,首要任务是促进外贸发展,自顶层设计开始就没有重视消费者需求。本文认为在入世以来一系列针对贸易便利化实施的制度调整优化,或者说改良后,法定检验制度的主要问题并非贸易便利化,而是在国家强调拉动内需、扩大进口、提升消费的大背景下,法定检验制度对进口消费品安全的监管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法定检验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不仅不是“重微观轻宏观”,而是不够微观,不够精准。本文从新时代法定检验制度的三项基本职能分析,认为其作为一种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在保护经济安全、环境安全方面监管有效,法定检验制度不能简单取消,而是需要通过改革提升对消费品安全的监管,将保护公共利益作为其主要职能,体现作为一种政府规制措施而存在的根本意义。本文的不足主要在于:一是实证分析的不足。因为作者时间、精力、能力所限,文中实证研究相对缺乏;二是针对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尚不够系统。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笔者将对上述不足处进行修改完善。
谷川[7](2014)在《美孚液化天然气船建造项目环境监理》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所探讨的项目环境监理不同于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以第二方为主导的环境监理模式。这种监理模式随着美孚液化天然气船(简称LNG,以下同)项目的引进,由美孚石油公司、三井商船和沪东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共同实施。美孚LNG的项目环境监理在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中国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国外发达国家类似项目的管理模式,采用规范化、系统化和综合化的项目监理手段,减少施工过程中污染排放,控制项目的环境风险,避免给周围环境和社区带来破坏。本文第一章首先介绍了项目环境监理的产生背景和出现意义,LNG项目环境监理定义与其他环境管理的区别,比较分析了国内外同类项目环境监理的异同点,以明确LNG项目环境监理的理论基础和实施依据。其次,本文二、三章重点阐述了LNG项目环境监理实施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项目环境监理的框架结构和实施流程,简述监理的软硬资源和法律责任,为正式开展项目监理做好准备。本文第四至第六章为项目环境设计准备期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第七至第十章为项目施工建造期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第十一章为项目竣工验收期的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在这些主要章节中,本文力求立论与举例相结合,每一部分内容按照理论、现状、解决方案来展开,以期能更好的阐述项目环境监理的每个过程和每个细节。本文通过共十一个章节LNG项目环境监理的研究,探讨适合国内船舶与海洋工程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项目环境监理模式,构建项目建造过程中环境管理体系,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严控环境风险,减少环境影响,以实现项目环境管理目标,最终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金晶[8](2013)在《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在生产能力和水平急剧提高、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和严重,已经严重制约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成为了我们一个不得不认真面对和解决的社会问题。目前,各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一定要解决,而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单靠行政处罚和追究民事责任的方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各国不约而同地开始了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工作,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行为。所谓环境犯罪是指自然人或法人主体,出于主观上的罪过或无罪过的行为所实施的污染大气、水体、土壤或破坏土地、矿藏、森林、草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其他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具有现实危害和危害后果的行为。西方发达国家从20世纪初开始选择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来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行为的力度。迄今为止在发达国家中已经形成了非常严格和完整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和相应的刑事司法体系。而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上起步较晚,现有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体系仍然显得薄弱,加之全国各地正处在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以环境破坏换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十分突出,环境破坏和环境犯罪行为十分严重,因此我国更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刑事立法,以保护好我国的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十分严重,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遏制,环境问题将危及社会稳定和国民生存。刑法是保护环境的的重要工具,但我国现行刑法有关环境犯罪的规定还存在诸多缺陷,因而需要加以完善,以适应环境保护任务日益严峻的现实之需要。因此本文旨在遵循现代环境保护的理念,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相关经验,分析我国对于环境犯罪惩处的立法现状与困境。笔者认为,在刑事政策普遍倾向于犯罪轻刑化的今天,对环境犯罪的处罚应该反其道而行之——即将多种原本仅仅规定为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入刑,以刑罚方式来加重处罚力度,这样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环境法益需求。本文立足于为构建国际一体化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制度,提出一些立法及司法中的改革建议,以期能够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日趋完善,以切实保护环境,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六章内容,全文13余万字。导言部分对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进行了说明,并对论文研究的基本内容作了一定的概括。论文第一章对环境与环境保护等相关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研究。具体来说,本章首先对环境的概念及特征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论文讨论了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我国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接着,本文进一步梳理了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体系,就我国现有的追究环境保护责任的三类法律责任方式:环境保护的民事责任、环境保护的行政责任和环境保护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这里对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特别规定之处在于,就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来看,这三种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是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的,即可以产生双罚制甚至三罚制的方式。这意味着,行为人的一项严重违法的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行为,可能导致被同时追究环境保护的民事责任、环境保护的行政责任和环境保护的刑事责任。这种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同时追究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也是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方式。论文第二章是对环境犯罪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简介。本章首先从环境犯罪的基础理论出发,辨析了环境犯罪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要件。认为我国的环境犯罪的概念可表述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基于主观过错的行为,所实施的污染大气、水、土壤或破坏土地、矿藏、森林、草原以及其他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并产生危害后果的行为。通过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将环境犯罪的客体归结为“双重客体”,即环境犯罪不仅侵犯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侵犯了人与自然产间的生态关系。环境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一般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行为、结果和因果关系三个因素,有的环境犯罪必须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有的环境犯罪则并不需要因果关系也可存在,即仅有环境犯罪行为就可单独构成犯罪。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比较复杂,包括故意和过失并存的复合罪过、故意和严格责任三种情形。本章进一步列举了环境犯罪产生的原因。从犯罪产生的本源来看,环境犯罪就是在工业化运行的过程中相伴产生的现象。从环境犯罪产生的外部原因来看,经济全球化为环境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外部条件,是环境犯罪产生的一大诱因。而从其他社会科学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导致环境犯罪频发的原因,就是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如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实施危害环境的犯罪可以使得行为人节省环境保护所需要的高昂成本,并获得高额利润,同时面临刑罚的机率又很小,这样必然促进危害环境犯罪的高发案率。如从社会学角度分析来看,污染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得各种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许可证件,往往虚构事实,夸大自身能力,以欺骗手段获取相关许可证件,并导致非法排污和超标排污的产生。论文第三章中笔者对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发展轨迹进行了综合论述。我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环境保护的观念,并采用立法的方式来确立环境保护制度,如殷商时期的《礼记》就是现今可考证出的最初有文字记载的环境保护规定,在《唐律疏议》中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范围也涉及了堤防和水利、文物、山林树木、城镇环境等很多领域。这些规定在之后的宋、元、明清时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关于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也历经了数个不同时期:从最初的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交互使用时期,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颁布后对该刑法典进行补充时期,再到1997年《刑法典》颁布实行时期,以及近几年来对1997年《刑法》修订和完善时期出台的一系列修正案和司法解释,最后笔者对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发展轨迹进行了归纳和小结。论文第四章是关于域外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研究。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首先遇到严重的环境问题,因而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就早意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及要通过环境保护刑事立法来惩治环境污染行为的必要性。这些立法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笔者按照法系和国家区域划分,分三个部分介绍了域外各国和我国除大陆地区外的其他几个地区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具体来看,第一部分以英美法系国家为标准,介绍了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典型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体系并对这几个个国家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进行了比较和总结;第二部分以大陆法系国家为标准,介绍了德国、日本、法国、前苏联、奥地利、韩国等几个具有代表性和本国特色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体系,也对这些国家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进行了小结;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有区域特色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在比较和总结的基础上以期对我国的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完善有所帮助和启发。论文第五章分析了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存在的缺陷。本章首先对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而应予以犯罪化的污染环境的犯罪及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的犯罪进行探讨,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中存在有关污染大气罪、污染内水罪、污染海洋罪、施放噪声危害人体健康罪以及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罪的立法缺失。虽然97刑法和至今为止的八个刑法修正案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框架和基本雏形,给予了环境犯罪以一定的重视即设立了专门一节——破坏环境保护罪,同时在其他章节也规定了一些与环境犯罪相关的犯罪行为,使得我国运用刑法手段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更加严厉。但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处于初级阶段,环境犯罪的立法状况还很不科学,诸如污染大气、污染内水等危害行为尚未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不利于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制度,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这些罪名都入刑。第六章中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建议。针对以上几章所分析的问题,本章提出完善刑事立法的建议主要有:将现有的罪名专节扩展成专章,扩展后专章的名称应改为“危害环境罪”、对污染环境罪个罪的最新解析、合理确立环境犯罪体系以及改革与完善对环境犯罪人的处罚体系等几方面。同时由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对有些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应加以调整、改进,以适应惩治环境犯罪的现实需要。同时笔者还在立法建议的同时对我国环境犯罪的司法实践中的立案管辖、审判管辖、起诉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能够从程序法的改革上对实体法有相辅相成的帮助作用。
彭玉兰[9](2011)在《废弃物的环境责任界定与治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废弃物问题是各国政府和人们都十分关注的“世界难题”。通过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形式实现经济成长的结果是废弃物的大量产生、新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废弃物的最终处理填埋场所严重不足、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不高等等,这一系列的由废弃物排放引发的环境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世界经济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在解决废弃物问题上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环境保护是游离于经济活动之外的一种特殊活动,单方面强调政府行为,而忽视了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废弃物引发的环境问题的产生不仅是经济运行机制在特定领域内不能自身调节而失灵产生的,也是由于非经济系统(或者是政治社会力量)未能校正经济机制失灵而产生的。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应将环境作为经济系统的一种资源,以经济的手段低成本、高效率地配置和使用这种资源,实现经济机制失灵的校正。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下,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与物流工程学的研究方法,本文对废弃物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环境外部性的特点、环境市场机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对废弃物的防治、废弃物处理市场的形成、废弃物“零排放”实现机制等问题和一般规律进行了研究,以此来解析中国废弃物的治理现状,并提供有关政策建议。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废弃物的产生引发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外部性的多边性使废弃物处理市场不会自发存在,需要政府对废弃物进行管制。实践证明,这种命令加控制型的末端治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废弃物问题。第二,对废弃物的治理,“源头预防”优于“末端治理”,环境市场机制才能完全实现环境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发生基础性作用的关键是明确界定环境产权,并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就是一种有效的基于源头防范的废弃物治理市场机制。第三,纠正环境外部性和公共物品无效性有两条重要的思路:征收统一的庇古税和发放可交换排污权许可证。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在由市场机制对排污权分配调节和国家对排污行为进行禁止性干预的条件下,都能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第四,在环境规制得到严格执行的前提下,生产企业将有动力选择最优的废弃物处理方式。在排污税足够高的条件下,生产企业会选择对废弃物进行自处理或将其外包于第三方,而不会愿意缴纳排污税。如果污染处理技术确实存在较强的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经济,选择废弃物处理业务外包是合算的。市场将总是会催生出最好的环境治理方法。第五,实现资源减量化和“零排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企业和个人协同作用。在其综合实现机制中,市场机制是灵魂,政府对环境责任的界定和控制则是关键。当环境责任和生产者延伸责任被完整地界定之后,市场将发挥作用,迫使生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里对环境的影响,从源头上就消灭有害物质,减少物质资源进入生产系统,从闭环供应链的全过程来优化商业流程。第六,根据发达国家治理废弃物的经验,中国近30年废弃物治理及排污收费实践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等经济主体的责任和行为。建立健全完善的废弃物处理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是解决我国废弃物问题的关键。
魏大治[10](2010)在《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渐形成了一种注重生活质量、倡导绿色文明的价值观,对无健康危害的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导致与之相关的国际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渐提高。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各国纷纷制订了技术标准,建立起了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等制度,从而导致了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的产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尤其是入世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阻碍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最大不利因素。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试图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本文在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一般分析、对国际组织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进行介绍的基础上,从多角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进行研究,进而着重分析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最终探索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本文的主要观点或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的方法上,国外较多地使用定量研究方法,而国内多是使用定性研究方法。就研究内容而言,国内在微观层次上研究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成果较少。这说明,在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上,国内与国外相比是存在差距的。2、本文中的农产品概念,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农产品概念,而是国际贸易实务中所使用的农产品概念,即“食品土畜产品及农产品”。结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即一个国家、地区、区域性组织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和保证农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贸易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自由进入该国或该地区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争议性(包括合理性和合法性、歧视性和隐蔽性)、灵活性、苛刻性等主要特征。3、在短期和中期内,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主要是消极的。短期内消极影响的主要表现是出口数量下降;中期内消极影响的主要表现是成本增加。长期内的影响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需视情况而定。如果要实现从“消极”向“积极”地转化,需要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做出努力。4、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这两大协议的共同缺陷在于个别关键条款的模糊性,由此带来的是约束力的缺乏,这是导致农产品出口遭受不公正待遇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制度根源。WTO规则是大国之间博弈的结果,在各大国竞相设置壁垒的情况下,规则的法律约束力减弱是一个必然结果。日本、欧盟、美国、韩国四个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共同特征远大于其分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也只是程度上的而非实质上的。它们的共同点是: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部门既有清晰的分工,又有融洽的合作,且更为重要的是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充分、行动步调和声音一致。⑵技术法规和标准种类繁多、数量庞大。⑶从分散的质量标准和措施向系统化、强制化、规范化的质量标准法律体系发展。⑷食品安全全程监控,技术标准更加苛刻。⑸检验程序复杂,费用高昂。⑹带动了发展中国家开始设置和运用质量标准措施来调节农产品贸易。5、通过对中国农产品在各主要出口市场上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和几类主要农产品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进行的系统分析,发现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以下主要特点:⑴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的损害面越来越宽。⑵尽管对中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理由多种多样,但可归结为一点,即检验检疫不达标。⑶某些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很容易扩散到其他出口市场,形成连锁反应,即扩散效应显着。⑷各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有愈加严格的趋势。6、由于中国农产品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外原因是我们难以改变的,所以对国内原因的分析才是关键。在国内原因中,质量安全水平低是根本原因,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低是中国农业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集中体现。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包括:农业生产环境和技术基础较为薄弱;农业经营体制与经营管理方面的缺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认证制度建设滞后;尚未形成协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行业协会未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农产品生产者尤其是农产品出口企业声誉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品牌意识薄弱。除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外,其他的原因主要有:出口农产品的结构和出口目标市场的结构不合理;对相关国际规则研究不够,争端应诉能力不强,等等。7、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根本策略。主要措施是: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和农业规模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认证体系,着力引导企业获取各类认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验检疫体系。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其他策略主要有:加强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学习和研究;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系统;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独特作用;积极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避免和减少与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正面冲突,等等。
二、进口铅矿砂放射性超标引发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进口铅矿砂放射性超标引发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Аннотация |
绪论 |
第一章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现实基础 |
第一节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经济基础 |
一、中俄经济状况分析 |
二、中俄经贸合作分析 |
第二节 中俄物流政策及国际化发展 |
一、中国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 |
二、俄罗斯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 |
三、中俄物流政策的国际化对接 |
第三节 中俄海关合作的深化 |
一、双边协议下的中俄海关合作 |
二、多边协议下的中俄海关合作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状况 |
第一节 中俄物流运输的主要合作方式 |
一、陆路运输 |
二、水路运输 |
三、航空运输 |
四、管道运输 |
五、多式联运 |
第二节 中俄边境口岸物流体系建设 |
一、中俄边境口岸分布 |
二、中俄对应边境口岸物流体系建设 |
三、中俄边境口岸物流体系建设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主要风险及降低风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面临的主要风险 |
一、政治风险 |
二、经济风险 |
三、社会责任风险 |
四、不可控风险 |
第二节 降低中俄物流产业合作风险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中俄政治互信 |
二、加强中俄金融合作 |
三、加强物流人才培育 |
四、加速绿色物流发展 |
五、加速智慧物流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新动态与未来前景 |
第一节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新动态 |
一、中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完善 |
二、中俄物流、贸易、制造业联动发展 |
三、中俄跨境电商物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
四、中俄第三方物流不断发展 |
第二节 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的未来前景 |
一、中俄物流产业合作适逢机遇期 |
二、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空间广阔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评价与转型模式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区域选择与概况 |
1.3.1 研究区域选择 |
1.3.2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3.3 研究区概况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述评 |
2.1 概念界定与研究理论基础 |
2.1.1 相关概念界定 |
2.1.2 研究理论基础 |
2.2 国内外转型研究进展 |
2.2.1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研究 |
2.2.2 资源型城市社会转型研究 |
2.2.3 资源型城市人口迁移问题研究 |
2.2.4 资源型城市空间结构优化研究 |
2.2.5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其他问题研究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2.4 国内资源型城市转型趋势分析 |
2.5 目前研究存在不足及研究走向 |
2.5.1 目前研究存在不足 |
2.5.2 研究走向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理论分析框架 |
3.1 新时期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再认识 |
3.1.1 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 |
3.1.2 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内涵及难点 |
3.1.3 资源型城市的转型目标及思路 |
3.1.4 资源型城市转型未来关注要点 |
3.2 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内部力量 |
3.2.1 人口竞争力是转型的能量放大器 |
3.2.2 资源支撑力是转型的有力保障 |
3.2.3 经济发展力是转型的基本动力 |
3.2.4 环境承载力是转型的调节阀 |
3.2.5 社会保障力是转型的助推剂 |
3.3 影响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外界力量 |
3.3.1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冲击力 |
3.3.2 国内宏观政策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影响力 |
3.3.3 技术进步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推动力 |
3.3.4 市场需求与体制创新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促进力 |
3.4 内部力量与外界力量的相互作用机制 |
3.4.1 内部系统的结构调整和结构关联演变机制 |
3.4.2 内部拉动力和系统承受压力相互作用的的应—压力机制 |
3.4.3 外部推动力和内部拉动力共同作用的“推拉”机制 |
3.4.4 内部力量和外界力量的协同作用机制 |
3.5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理论分析模型 |
3.5.1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变迁过程 |
3.5.2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理论分析模型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的识别、特征与问题 |
4.1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的识别 |
4.1.1 具体识别方法 |
4.1.2 产出规模系数识别 |
4.1.3 资源贡献程度识别 |
4.1.4 识别结果分析 |
4.2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现状特征 |
4.2.1 地理分布特征 |
4.2.2 资源环境特征 |
4.2.3 社会经济特征 |
4.2.4 人口分布特征 |
4.2.5 空间结构特征 |
4.3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存在问题 |
4.3.1 资源环境矛盾突出 |
4.3.2 城市发展动力不足 |
4.3.3 生态系统破坏严重 |
4.3.4 城市功能不够完善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评价与预警判断 |
5.1 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的内涵与特征 |
5.1.1 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的内涵 |
5.1.2 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的特征 |
5.2 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系统的构成 |
5.2.1 转型能力系统的评判变量 |
5.2.2 转型能力系统的构成 |
5.3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评价 |
5.3.1 转型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
5.3.2 转型能力评价方法 |
5.3.3 转型能力评价结果 |
5.3.4 转型系统的协同性评价 |
5.3.5 综合转型能力与分项转型能力的对比分析 |
5.3.6 综合转型能力与分项转型能力的相关性分析 |
5.4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发展阶段判断 |
5.5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预警判断及综合分类 |
5.5.1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预警判断 |
5.5.2 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综合分类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模式选择与调控 |
6.1 转型模式的成本—效益分析 |
6.1.1 资源型城市转型成本构成 |
6.1.2 转型成本—效益的动态分析 |
6.1.3 不同时期转型的城市发展趋势 |
6.2 转型模式的构建与转型响应 |
6.2.1 人口发展模式转型响应 |
6.2.2 资源利用模式转型响应 |
6.2.3 经济转换模式转型响应 |
6.2.4 环境治理模式转型响应 |
6.2.5 社会保障模式转型响应 |
6.3 不同类型城市转型模式选择 |
6.3.1 不同类型城市转型模式选择原则 |
6.3.2 成长型城市转型模式选择 |
6.3.3 成熟型城市转型模式选择 |
6.3.4 衰退型城市转型模式选择 |
6.3.5 其他类型转型模式选择 |
6.3.6 不同类型城市转型模式的对比分析 |
6.4 资源型城市转型模式调控 |
6.4.1 理念转型——转变传统发展理念 |
6.4.2 资源转型——建立资源开发新机制 |
6.4.3 经济转型——建立调节与反哺机制 |
6.4.4 社会转型——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
6.4.5 环境转型——加强资源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1.发表学术论文 |
2.参与科研项目及科研获奖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挑战与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生成 |
(一)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生成 |
1. 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与国内外政治安全形势极易催生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 |
2. 深度全球化促进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快速发展 |
3. 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加速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传播与蔓延 |
(二)中国边疆主要的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 |
1. 国际暴恐势力的跨境犯罪 |
2. 境外意识形态与思想文化的渗透破坏 |
3. 核生化风险跨境传播 |
4. 公共卫生问题 |
5. 有害生物入侵 |
6. 跨国跨境走私 |
7. 洋垃圾走私入境问题 |
8. 进出口产品和食品质量问题 |
二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的识别与评估 |
(一)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的类型 |
(二)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威胁 |
1. 威胁领域 |
2. 威胁层次 |
(三)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特点 |
1. 威胁主体多元化 |
2. 威胁样式多态化 |
3. 威胁形态交织性 |
4. 威胁场域多向性 |
5. 威胁维度广泛性 |
(四)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基本属性 |
1. 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 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 |
3. 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的核心是人的安全 |
4. 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与边疆发展密切关联 |
(五)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治理的困境 |
1. 全球一体化快速发展加大了边疆非传统安全问题跨国传播的速度 |
2. 跨国犯罪的组织化、多样化、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程度越来越高 |
3. 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自身的复杂性与动态性增添了其治理难度 |
4. 跨境非传统安全威胁与应对力量的不对称 |
三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应对思考 |
(一)树立跨境非传统安全治理新理念 |
1. 实现从“单维安全”到“多维安全”的转变,加强综合治理 |
2. 实现从“安全自保”到“安全互保”的转变,促进互利共赢 |
3. 实现从“利益博弈”到“命运共同”的转变,推进共建共享 |
(二)确立跨境非传统安全治理总目标 |
(三)加强跨境非传统安全的体系性治理 |
1. 国内外协同共治 |
2. 加强跨境非传统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
四结语 |
(4)无人机在口岸放射性远程检测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检测要求 |
2 方法 |
2.1 应用概述 |
2.2 网格布点 |
2.3 检测过程 |
3 结果 |
4 讨论 |
(5)满洲里海关执法内部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课题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内部控制的概念 |
2.1.2 海关内部控制的概念及分类 |
2.1.3 海关执法内控机制的概念 |
2.2 风险管理 |
2.2.1 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含义 |
2.2.2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
2.2.3 海关内部控制与海关风险管理的关系 |
2.3 内部控制理论 |
2.3.1 内控框架 |
2.3.2 内控框架的演变 |
2.3.3 内控框架的指导意义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海关内部控制经验借鉴 |
3.1 国外海关内部控制经验 |
3.1.1 荷兰海关内部控制经验 |
3.1.2 德国海关内部控制经验 |
3.2 国内海关内控机制经验 |
3.2.1 上海海关内控机制经验 |
3.2.2 天津海关内控机制经验 |
3.3 国内外海关内控经验借鉴 |
3.3.1 可借鉴性分析 |
3.3.2 可借鉴的经验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满洲里海关执法内控机制现状及问题 |
4.1 满洲里海关内部控制发展进程 |
4.1.1 起步阶段 |
4.1.2 发展阶段 |
4.1.3 完善阶段 |
4.2 满洲里海关执法内控基本状况 |
4.2.1 初步建立健全内控组织 |
4.2.2 初步形成全面长效内控机制 |
4.3 满洲里海关执法内控主要对象 |
4.3.1 税收风险 |
4.3.2 监管风险 |
4.3.3 管理风险 |
4.3.4 廉政风险 |
4.4 满洲里海关执法内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
4.4.1 基于COSO理论框架视角存在的问题 |
4.4.2 业务一线实际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满洲里海关执法内控机制改进对策 |
5.1 基于COSO理论框架构建一体化的内控机制 |
5.1.1 优化环境留住人才 |
5.1.2 将风险预判纳入顶层设计 |
5.1.3 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平台 |
5.1.4 建立执法内控评估体系 |
5.1.5 建立风险管理绩效体系 |
5.2 从实际操作层面优化内部控制机制 |
5.2.1 将中俄海关“三互”成果纳入执法内控机制 |
5.2.2 建立预警机制研判俄罗斯贸易政策风险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6)我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制度改革研究 ——以消费品安全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主要涉及概念和理论 |
一、本文涉及的主要概念 |
二、本文涉及的主要理论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成果 |
二、国外研究成果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定检验制度形成与演进的基本逻辑 |
第一节 制度形成与演进的三个阶段 |
一、1932年民国《商检法》 |
二、1989年新中国《商检法》 |
三、2002年《商检法》重要修订 |
第二节 制度形成与演进的基本逻辑 |
一、催生法定检验制度的主要矛盾 |
二、公共利益从未被作为首要职能 |
三、形成国内外产品分治二元结构 |
第二章 现行法定检验制度及职能发挥情况 |
第一节 现行法定检验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改良 |
一、现行制度的运行情况 |
二、现行制度执行层面的改良 |
第二节 现行制度的主要问题—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缺位 |
一、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监管比较有效 |
二、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存在缺位 |
第三章 从消费品安全视角看法定检验的具体问题 |
第一节 监管理念偏差,职能定位不准 |
一、重产业利益,轻公共利益 |
二、以产品为中心,而非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 |
三、混淆监管责任与主体责任 |
第二节 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合理 |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
二、监管部门缺乏协同 |
三、技术法规体系落后 |
四、检验市场发展受限 |
第三节 制度与执行脱节,法律落后于实践 |
一、风险管理缺乏有效信息输入 |
二、检验执行不够精准 |
三、市场监管流于形式 |
四、监管机制缺乏消费者参与 |
五、违法惩治力度偏轻偏软 |
第四章 美国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的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 |
一、法律法规 |
二、分类监管 |
三、市场准入 |
四、口岸监管 |
五、市场监管 |
六、违法处罚 |
第二节 中美两国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的比较 |
一、两国具体做法的比较 |
二、美国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的启示 |
第五章 法定检验制度改革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法律法规层面 |
一、明确法定检验职能定位 |
二、调整法定检验监管重点 |
三、构建倾向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
第二节 制度执行层面 |
一、信息收集多元化 |
二、产品监管精准化 |
三、合格评定市场化 |
第二节 监管基础层面 |
一、改革标准制度,保护消费信心 |
二、充分发挥消费者在监管中的作用 |
三、利用并发挥好新闻媒体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美孚液化天然气船建造项目环境监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背景概述 |
1.1 环境监理的产生及发展情况 |
1.1.1 环境监理的产生 |
1.1.2 环境监理发展路线图 |
1.2 环境监理的概念与目的 |
1.2.1 概念和监理内容 |
1.2.2 环境监理的目的 |
1.3 LNG项目环境监理定义与意义 |
1.3.1 LNG项目环境监理定义 |
1.3.2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意义 |
1.4 LNG项目环境监理与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异同点 |
1.5 LNG项目环境监理与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 |
1.6 LNG项目HSE监理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1.7 LNG项目HSE监理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
1.8 国内外LNG项目环境监理对比分析 |
第2章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目的、内容、范围、原则和框架 |
2.1 LNG项目简介 |
2.2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目的 |
2.3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
2.3.1 LNG项目监理的主要范围 |
2.3.2 LNG项目建设监理时段 |
2.4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原则 |
2.5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依据 |
2.6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各个阶段主要内容 |
2.7 LNG项目环境监理的框架与主要流程 |
第3章 项目组的资源、人员与责任 |
3.1 项目的责任约束 |
3.1.1 项目的合同和自愿性协议 |
3.1.2 相关法律法律、标准和规定获取和识别 |
3.1.3 项目的前期论证与审查 |
3.2 项目的生产和环境资源 |
3.2.1 项目的生产计划和主要环境监理节点 |
3.2.2 项目的生产、环保成本与预算 |
3.2.3 项目的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和环境设施设备 |
3.3 项目组组成、作用及环境责任 |
3.3.1 项目监理成员的组成及责任 |
3.3.2 项目合同方和承包方责任 |
3.3.3 项目其他环境利益攸关方责任 |
第4章 项目环境监理工程分析与现状调查 |
4.1 工程分析简介 |
4.2 项目工程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
4.2.1 项目工程分析的内容 |
4.2.2 项目工程分析的方法 |
4.3 LNG项目工程分析要点举例 |
4.3.1 建造施工生产工艺流程与污染物排放 |
4.3.2 污染源强分析 |
4.3.3 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
4.3.4 周围环境特征与环境敏感目标 |
4.4 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 |
4.4.1 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简介 |
4.4.2 举例分析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4.4.3 举例分析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4.4.4 举例分析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第5章 项目的环境监理计划 |
5.1 项目环境监理计划编制原则与依据 |
5.2 项目环境监理计划内容与框架 |
5.3 项目环境方针的确立 |
5.4 项目环境监理计划主要内容介绍 |
5.4.1 项目环境目标指标体系的确立 |
5.4.2 项目相关人员及机构的环境责任 |
5.4.3 项目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 |
5.4.4 项目的培训、意识和能力 |
5.4.5 项目环境监理会议 |
5.4.6 运行控制 |
5.4.7 环境监测测量 |
5.4.8 环境监察检查 |
5.4.9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 |
5.4.10 环境事件事故 |
5.4.11 环境监督审核与评价 |
5.4.12 文件与记录管理 |
5.5 项目环境监理计划的审核 |
5.6 项目环境监理计划的颁发与环境管理手册的编制 |
第6章 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 |
6.1 项目环境影响识别 |
6.2 主要评价因子筛选 |
6.3 环境因素分析与评价 |
6.4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
6.4.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
6.4.2 水环境影响预测 |
6.4.3 声环境影响预测 |
第7章 项目的工程控制 |
7.1 污染工程控制原则 |
7.1.1 污染控制三角模式 |
7.1.2 污染总量控制原则 |
7.1.3 最优污染消减原则 |
7.1.4 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 |
7.1.5 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
7.1.6 持续改进的原则 |
7.2 污染物排放的工程控制 |
7.2.1 废气排放控制 |
7.2.2 污水收集与排放控制 |
7.2.3 噪声控制 |
7.2.4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
7.2.5 其他污染控制 |
7.3 环保设施设备管理 |
第8章 项目的环境监测 |
8.1 项目环境执行标准 |
8.2 项目环境监测方案 |
8.2.1 工况监督 |
8.2.2 监测布点与采样 |
8.2.3 分析与实验方法 |
8.3 监测质量保证 |
8.3.1 人员和设备保证 |
8.3.2 水质监测质量保证 |
8.3.3 气体监测质量保证 |
8.3.4 噪声监测质量保证 |
8.3.5 固废监测质量保证 |
8.4 环境监测设备与仪器 |
8.5 项目环境监测报告 |
第9章 环境事故事件 |
9.1 环境事故的分类及法律责任 |
9.1.1 环境事故的分类及定义 |
9.1.2 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 |
9.2 环境事故的报告 |
9.3 环境事件事故的调查分析 |
9.4 环境事件事故的处置 |
第10章 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反应 |
10.1 环境事故应急管理 |
10.2 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 |
10.3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
10.4 环境污染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置 |
10.4.1 事后评估 |
10.4.2 善后处置 |
第11章 项目环境竣工验收 |
11.1 项目环境竣工验收概述 |
11.1.1 定义 |
11.1.2 验收依据和原则 |
11.1.3 验收的重点 |
11.2 项目环境竣工验收调查 |
11.2.1 验收调查程序与技术要求 |
11.2.2 验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
11.3 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 |
11.3.1 验收监测程序与技术要求 |
11.3.2 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 |
结论及展望 |
1 结论 |
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环境保护概论 |
第一节 环境概述 |
一、环境的概念 |
二、环境的特征 |
三、全球整体环境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 |
第二节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体系 |
一、污染环境的民事责任 |
二、污染环境的行政责任 |
三、环境保护中的刑事责任 |
第二章 环境犯罪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环境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
一、环境犯罪的概念 |
二、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环境犯罪产生的原因 |
一、环境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 |
二、环境犯罪产生的外部原因 |
三、环境犯罪产生的经济学原因 |
四、环境犯罪产生的社会学原因 |
第三章 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发展轨迹 |
第一节 我国古代社会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一、殷商时期 |
二、唐朝时期 |
三、宋朝时期 |
四、元朝时期 |
五、明清时期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社会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第三节 我国现代社会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一、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交互使用时期 |
二、对 1979 年《刑法》进行补充时期 |
三、1997 年《刑法》颁布实行时期 |
四、1997 年《刑法》修订和完善时期 |
五、小结 |
第四章 域外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研究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一、英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二、美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三、澳大利亚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四、小结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一、德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二、日本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三、前苏联和俄罗斯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四、法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五、奥地利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六、韩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七、小结 |
第三节 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一、我国香港地区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二、我国澳门地区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三、我国台湾地区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 |
四、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缺失 |
第一节 有关污染大气罪的立法缺失 |
一、增设污染大气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污染大气罪的可行性 |
第二节 有关污染内水罪的立法缺失 |
一、增设污染内水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污染内水罪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有关污染海洋罪的立法缺失 |
一、增设污染海洋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污染海洋罪的可行性 |
第四节 有关施放噪声危害人体健康罪的立法缺失 |
一、增设施放噪声危害人体健康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施放噪声危害人体健康罪的可行性 |
第五节 有关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罪的立法缺失 |
一、增设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罪的可行性 |
第六章 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完善 |
一、将危害环境的犯罪设立专章 |
二、对污染环境罪的解析 |
三、合理确立环境犯罪体系 |
四、改革与完善对环境犯罪人的处罚体系 |
第二节 我国环境保护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 |
一、环境犯罪的立案完善 |
二、环境犯罪的起诉及其完善 |
三、环境犯罪的审判管辖及其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废弃物的环境责任界定与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论文主要研究目的、方法与思路 |
1.4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废弃物问题及环境外部性 |
2.1 废弃物引发的环境问题 |
2.1.1 废弃物的内涵 |
2.1.2 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
2.2 废弃物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 |
2.2.1 环境外部性问题 |
2.2.2 环境产权界定存在困难 |
2.2.3 政府对废弃物的末端治理 |
2.3 环境成本及环境成本内部化 |
2.3.1 环境成本及其构成 |
2.3.2 环境成本的内部化 |
2.4 小结 |
第三章 废弃物环境责任的界定 |
3.1 界定环境责任的实质 |
3.1.1 废弃物的源头预防 |
3.1.2 环境保护的市场化 |
3.1.3 企业治理废弃物的责任 |
3.2 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 |
3.2.1 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提出及界定 |
3.2.2 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内容 |
3.2.3 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实施范围 |
3.2.4 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模式选择 |
3.3 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合理性分析 |
3.3.1 生产者的界定 |
3.3.2 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的原因分析 |
3.3.3 让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的实质 |
3.4 小结 |
第四章 环境责任约束下的废弃物处理市场 |
4.1 废弃物处理市场化的保障 |
4.1.1 排污产权及排污权交易 |
4.1.2 废弃物处理市场化的保障 |
4.1.3 庇古税制与科斯排污权证之比较 |
4.2 庇古税制下废弃物处理市场的形成及技术选择 |
4.2.1 模型的假设 |
4.2.2 缴纳排污税与废弃物自治理之间的权衡 |
4.2.3 第三方废弃物处理市场的形成 |
4.2.4 运输成本对废弃物处理市场的影响 |
4.3 专业化分工与废弃物处理 |
4.3.1 模型的假设 |
4.3.2 模型求解 |
4.3.3 数值模拟与结果分析 |
4.4 经验研究 |
4.4.1 中国污水处理市场的发展 |
4.4.2 各国对废旧家电的回收与处理 |
4.5 结论 |
第五章 环境责任约束下"零排放"目标的综合实现机制 |
5.1 环保法规与政策前提 |
5.2 从产业布局角度考察 |
5.2.1 产业布局优化对资源节约与环境治理的影响 |
5.2.2 严厉的环境规制与产业布局之间的良性互动 |
5.3 从企业与供应链运作的层面考察 |
5.4 结论 |
第六章 建立和完善我国废弃物处理的制度与秩序 |
6.1 对发达国家处理废弃物经验的借鉴 |
6.1.1 德国废弃物治理的实践与经验 |
6.1.2 日本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实践与政策 |
6.1.3 美国治理废弃物的实践和经验 |
6.1.4 发达国家经验的总结 |
6.2 我国废弃物治理状况与评述 |
6.2.1 我国当前废弃物的排放状况 |
6.2.2 我国对废弃物回收的组织状况 |
6.2.3 我国在运用市场机制治理废弃物方面的实践 |
6.2.4 有关废弃物及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立法现状 |
6.3 我国在废弃物治理问题上存在的问题 |
6.3.1 废弃物立法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
6.3.2 废弃物处理市场建设及配套设施方面的问题 |
6.4 我国废弃物处理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完善 |
6.4.1 如何完善以生产者责任延伸为主要原则的制度体系 |
6.4.2 如何完善废弃物处理的市场机制 |
第七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10)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 论文结构与内容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文献回顾: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综述 |
2.1 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外研究综述 |
2.2 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内研究综述 |
2.3 国内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情况的比较 |
3 关于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般分析 |
3.1 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基本规定 |
3.2 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征 |
3.3 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
4 国际组织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览 |
4.1 有关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规则 |
4.2 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 |
5 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状况的多维度透视 |
5.1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情况 |
5.2 中国农产品出口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总体情况 |
5.3 中国农产品在各主要出口市场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 |
5.4 分产品类别看中国农产品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 |
5.5 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 |
6 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
6.1 根本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低 |
6.1.1 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低的主要表现 |
6.1.2 造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低的原因 |
6.2 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其他原因 |
7 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
7.1 根本策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7.1.1 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健全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 |
7.1.2 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和农业规模化程度 |
7.1.3 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7.1.4 健全完善认证体系,着力引导企业获取各类认证 |
7.1.5 健全完善农产品检验检疫体系 |
7.2 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其他策略 |
7.2.1 加强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学习和研究 |
7.2.2 健全完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系统 |
7.2.3 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独特作用 |
7.2.4 积极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避免和减少与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正面冲突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主持科研项目情况 |
四、进口铅矿砂放射性超标引发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俄物流产业合作研究[D]. 李敬茹.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陕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能力评价与转型模式选择研究[D]. 王月英. 西北大学, 2020
- [3]中国边疆跨境非传统安全:挑战与应对[J]. 谢贵平. 国际安全研究, 2020(01)
- [4]无人机在口岸放射性远程检测中的应用[J]. 吴建峰,马培原,王震,王光,闫国平,张占磊.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19(06)
- [5]满洲里海关执法内部控制机制研究[D]. 王丽红.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6]我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制度改革研究 ——以消费品安全为视角[D]. 孙逊. 南京大学, 2019(07)
- [7]美孚液化天然气船建造项目环境监理[D]. 谷川. 大连海事大学, 2014(10)
- [8]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完善[D]. 金晶.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5)
- [9]废弃物的环境责任界定与治理机制研究[D]. 彭玉兰. 中南大学, 2011(12)
- [10]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策略研究[D]. 魏大治. 山东农业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