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抢劫案件调研报告

新型抢劫案件调研报告

问:大学里抢劫,抢夺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1. 答:1、此链犯罪人作案的时间大多在晚上;
    2、从犯罪的主体看,在校学生参入抢劫犯罪的现象突出;
    3、犯罪手段残忍,并且新型手段盛行;
    4、多数抢劫案件都发生在公共场所;
    5、从作案人关系看,过去的抢劫团伙成员之间非亲既友彼此认识、熟悉组织严密分森茄孙工明确事前有通谋;
    6、有了一定范围的侵害对象。
    一、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二、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纳芦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2. 答:法律规定,犯抢劫罪,指的是不管是朋友或者未生人的东西与钱物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你使用威胁手段强行拿走当事人东西和钱物都属于抢劫罪,抢夺罪是培早说某某人正在逛街或者走路肩上背友念着包或者拎着包你在后面骑着车或者别的什么工具一把抢下受害人包或者什么物品就跑掉了好中困向这种行为就叫抢夺罪。
问:发生在校园周边的抢劫抢夺案件特点是什么
  1. 答:法律分析:1、犯罪人作案的时间大多在晚上;
    2、从犯罪的主体看,在校学生参入抢劫犯罪的现象突出;
    3、犯罪手段残忍,并且新型手段盛行;
    4、多数抢劫案件都发生在公共场所;
    5、从作案人关系看,过去的抢劫团伙成员之间非亲既友彼此认识、熟悉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事前有通谋;
    6、判好雹有了一定范围的侵害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袜行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掘帆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问:林佳、陈晓抢劫案案件事实怎么写
  1. 答:林佳、陈晓抢劫案案件事实怎么写
    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 年×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于20_年×月正凯州××日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星、王正承办此案,并根据以下所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于20_年×月××日制作了20_年的第××号起诉书,以林佳、陈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省××市×县××镇,邓杰与妻子李萍共同经营了一家五金加工场,夫妻二人常年居住在加工场院内的宿舍里。林佳和陈晓是同学,二人与孔严(另案处理)、吴军(已判刑)商议后决定抢劫该加工场,并事先到加工场进行了踩点。20_年举蔽12月13日23时许,林佳、陈晓、孔严、吴军四人身穿保安制服,携带对讲机、约束带、胶带、手电筒、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开着一辆小型货车来到五金加工场,谎称有人举报厂内有毒品,喝令门卫张二不许动,将张二捆绑双手、蒙上头、封住口,抢得张的手机1部、人民币120_元。后又到被害人邓杰夫妇的住处i将李萍的双手双脚捆绑、蒙上眼睛、封住口,在李萍的身上、孙滚挎包内和卧室的柜子等处翻找,抢得黄金戒指、吊坠手链、白金钻戒、照相机、现金等财物。零时30分许,被害人邓杰开车回到加工场,林佳等人采用同样的方法,将邓杰的双手、双脚绑住、蒙住眼睛、
  2. 答:林佳、陈晓抢劫案案件事实写的方法是,证明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闹山有: (一)扣押、返还物品清单,确认扣押、返还的... 4、 案件破获后,县公安局于2016年月日将林佳、掘弯闹陈晓抓获,羁判罩押于县公安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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